2003年,我奉子成婚。那時我才23歲,還是個大孩子,在一家酒店的廚房做學徒,一個月才五百塊錢,自己都養不活,居然有女孩子願意跟我。這個傻女孩便是鳳婷。鳳婷比我小一歲,是我們酒店的服務員。
當時包括鳳婷在内,有四五個女孩子喜歡我,可能因為我長得比較帥。鳳婷是當中最漂亮最文靜的,她是我的黃陂老鄉。工餘時間,大家一起出去玩,漸漸就有了感情。在酒店裡上班,我和她常利用傳菜的機會,互相傳小紙條。或抄上幾段歌詞,或是簡單的一句,;你今天很漂亮;,還有關于幾點鐘在哪裡見面。
我的異性緣很好,有一次和包括鳳婷在内的幾個女同事一起吃飯,我對一個女同事說,看來,你還蠻了解我的。後來鳳婷一直對我不理不睬,問她我到底做錯了什麼?她突然從背後抱住我的腰,說她見不得我對别的女孩子好。原來為這個啊,我摟住她,告訴她不要瞎想,我的眼裡隻有她。
戀愛兩年後,她有了孩子。當時的情況隻有選擇流産。我把我的工資卡交給鳳婷,我說鳳婷,我也很難過,但是現在不是時候;;放棄這個孩子,然後好好補一下身體,以後我們條件好了,再迎接我們的孩子。鳳婷含淚答應了。
我的工作也忙,沒有時間陪她一起去醫院,她也沒有再提這件事,我就以為事情已經解決了。可突然有一天,我發現鳳婷根本沒有拿掉那個孩子,胎兒已經三個多月了。而我給她的那筆錢她也已經取出來用光了。
當時我的第一反應就是被吓住了,怎麼辦?鳳婷哭着對我說,她太想當媽媽了,她說我們結婚吧。我當時根本沒有考慮過結婚這回事,可我被鳳婷的眼淚打動了。她想當媽媽,也不介意我的窮,我為什麼不能圓滿她的幸福呢?
我們結婚了。我也不再追究鳳婷那筆挪用款項的下落。我想反正我們都是一家人了,接下來,我要好好賺錢養家。
鳳婷為我們家生了一個兒子。我決定到外面去闖一闖,給妻兒創造更好的生活。
我去了廣州,每月都給他們母子寄生活費,鳳婷也一封一封地給我寫信,信裡說兒子,說對我的思念,說外面世界誘惑很多叫我自己好好把握;;我在同事中是出了名的兩點一線,不在酒店就在宿舍。為了寄錢給家裡,我一直很節約。
我看上去像沒有結過婚的人,所以在廣州的那家酒店有一個女孩對我心生好感,總是搶着幫我洗衣服。我告訴她我是有老婆孩子的,她開始不相信,後來我給她看了鳳婷和兒子的照片,她對我的好感才收斂了一些,并沒有退卻。我把這事也寫在信裡告訴了鳳婷,當作我抵抗誘惑的一個典型事迹。奇怪的是,鳳婷并沒有表揚我。
再後來,我給鳳婷打電話,要麼不接,要麼很長時間才接。問她究竟在忙些什麼?她說已經在歌廳裡上了一段時間的班,從每天下午到淩晨。我很生氣,我說你怎麼可以去那種地方上班呢?她說她做的是正當職業,還是做她從前的服務員。兒子一歲多了,她要出來做事證明一下自己。
自從知道鳳婷在歌廳上班,每次找她都變成了一件很困難的事情。我決定讓她到廣州來和我一起打拼,說了很久,她終于同意過來看看。那是她外出打工後第一次來探我,我幫她把工作都找好了。結果,她隻去了一下,就回到旅館,說她想家想孩子,她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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