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與媽媽聯系,得知表姐還是打算離婚。我好生惆怅,說不出悲與喜,隻道是世事無常,人生如戲。唯心中祈禱,她盡快走出陰影。
離婚之前,要三思
表姐年長我四歲,柳眉杏眼,大家都誇她是咱家族裡最漂亮的女孩。自小她就像洋娃娃似的讨人喜歡。長大後,身邊更不乏傾慕者的身影。大約高中時段,表姐就名花有主,玩起早戀了。對方是她班上的插班男生,從香港回穗讀書。據聞,男方父母都是廣州人,知青返城後在上世紀80年代初就舉家前往香港。
那男生,我是很熟悉的。長相普通,斯文;四眼;書生一個,精通理工,心思挺細密的,總會突然給表姐一些小禮物以驚喜。過去,每當我回穗度假,表姐欣喜若狂,總拉我做擋箭牌,跟阿姨告假說陪我逛街,然後拉我到沙面買個雪糕以作安撫,囑我等候,她自個兒就跟在那等候已久的小;情郎;約會去了。有時,直到天上都撒滿星鬥才姗姗歸來。
大學畢業工作後,兩人的戀情漸得到父母認可,家裡都對男方家境很滿意,那男的倒也很懂讨人歡心。常從香港帶回些血壓儀之類的保健品,孝順老人家。上年送的帽子阿公天天戴在頭頂,逢人就誇有個香港孫女婿。就這樣,毫無懸念下,表姐在前年就去登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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