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後已經到結婚的高峰期,記者從鄭州市婚姻登記部門了解到,每天去登記結婚的一大半是80後的年輕男女。而記者近日調查發現,一到結婚年齡就立馬領結婚證、見面一個月就閃電結婚的“閃婚”現象,在80後的比例大幅增加。
然而,伴随着“閃婚”潮一同到來的,卻是這些80後的“閃離”潮。按《婚姻法》計算,80後已到法定婚姻年齡的群體為1980年~1987年之間出生的,金水區婚姻登記處每周一、周三下午辦理離婚,今年以來平均每周有60多對夫妻辦理離婚手續,20歲到27歲的80後就占了1/3。
經曆“閃婚”“閃離”她稱不到一年老了10歲
2007年12月17日晚,緯一路某酒吧内,25歲的小琦講述她親曆的一段短暫婚姻曆程。
小琦說,2005年,她從學校畢業,由于生活在單親家庭,母親很希望她今後的生活能夠安穩,便做主幫她選了“如意郎君”。雖然不太情願,但看到男方的條件确實如母親所說十分優越,覺得母親确實是為自己着想,小琦便按照母親的意願于同年9月9日與男方結了婚。
男方比小琦年長兩歲,從事家族生意,每天在外面忙着掙錢,婚後的小琦順理成章變為有錢人家的闊太太。2006年8月,孩子出世了。老公陪她坐完月子就又開始忙碌起來,小琦根本不知道怎麼帶孩子,于是孩子出生不久便由婆婆撫養,自己每天與朋友逛街、打牌,日子過得輕松自在。
2007年2月的一天,小琦和朋友來到一家開業沒多久的戀歌房,卻無意中撞見老公“正摟着一個打扮妖豔的女人”。第二天,小琦不顧衆人反對,和老公協議離婚,孩子判給父親。小琦的母親氣得住了院,說自己害了女兒。小琦在大姨負責照看母親後離開了家,與一女孩住在了一起。“不到一年的時間,我像老了10歲……”小琦說自己與社會脫節了很久,根本不知如何收心幹活,拿着母親的存款渾渾噩噩過日子。
沖動釀苦果他不敢向熱戀兩年女友求婚
如此快餐式的結婚方式,在社會上引起頗多争議。專家分析,造成“閃婚”“閃離”的主要因素具體體現為四個方面:沖動型、受挫型、經濟型和父母操辦型。每一種原因都可能造成80後的年輕人戀愛、交往很短一段時間就結婚成家,但“閃離”往往緊随其後。
馬小姐也許是少見的“閃婚族”幸福者,她與男友通過網絡建立戀愛關系,2004年6月,見面不到一個月便領了結婚證,不久前剛添了個小寶寶。
而趙先生現在就在為自己當年“一時沖動”造成的後果埋單。今年,25歲的趙先生與女友已熱戀了兩年,卻覺得婚姻仍然遙遙無期,因為他不知該如何向女友解釋自己還有一個6歲大的女兒。趙先生在19歲的時候認識了前妻,兩人不久便住在了一起,後來生下了女兒。3年後兩人領了結婚證,但沒過一個月又離婚了,因為女方認識了條件更好的人,“尋找自己的幸福”去了。
中原區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介紹說:“閃電離婚的年輕人,我們見得不少,他們對婚姻持一種無所謂的态度,有的甚至上午領結婚證,下午就來辦離婚。”“他們大多是好合好散,沒有可分割的财産,也沒有孩子的拖累。”
随着社會發展的速度加快,社會競争愈加激烈,80後承受的工作和生活壓力随之增加,為了謀求更加穩定富足的生活,改變現狀,為了車、房和綠卡……人們選擇了婚姻速配。調查數據顯示,由于草率結婚而離異的夫婦占了離婚者50%以上。專家表示,這種“閃婚”形式屬于“利益速配型”。
衆說紛纭談“閃婚”
“閃婚族”:把握對的時機和對的人
25歲的楊小姐說自己和老公就是“閃婚”一族,日常生活中雖然兩人也有吵鬧,但總體來說還是非常珍惜對方的。楊小姐表示,因為在此之前她曾談過一場6年之久的戀愛,心力交瘁,以失敗告終。所以很珍惜現在的老公。“愛他,和時間并無多大聯系,三天也是愛,三年更是,不明白人們為什麼要以世俗的眼光來看待我們呢?”楊小姐表示,在她身邊“閃婚”的朋友不止一對,但他們與平常幸福夫妻沒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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