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她和老公閃婚,結婚才10個月老公堅決要離婚,而她可能再次懷上他的孩子,兩人甚至都沒有舉行婚禮儀式,老公列舉了她的“罪狀”,到底該怎麼辦呢?
我和LG是認識兩個月就結婚了,算是閃婚一族,當初是他對我一見鐘情,他追的我,對我很好,很呵護我,寵我,非常緊張我,我們打證至今隻有10個月這樣,還沒擺酒,事情發生的情況是這樣的:
11.12号晚上(周四)我們高高興興地開車回家,路上我告知他下周二我媽媽過生日,讓他回我家吃飯,不知怎的他就說起當初我們沒結婚時有一次群裡的朋友集體為我過生日,他一定要來接我,因為是大家替我慶祝生日,都挺高興的,所以比他跟我約好結束的時間晚了半小時,他就說這樣讓他在外面車上等我半小時我應該覺得對他内疚什麼什麼的,說我不應該跟别人去切蛋糕吹蠟燭,我當時聽了心裡就很不高興,因為我以前說了不用他來接,是他自己非要來接我,怕我喝多了,擔心我,讓他多等了半個小時也是不得已的,人家一大幫人替你慶祝生日,總不可能男友叫你走就你馬上走,總要等大家結完帳了才走是不是,而且那是婚前的事了,婚後還拿來說我真的覺得沒意思,要是你當初覺得不高興你當時怎麼不說,回家後我就沒理他,睡覺,第二天自己去上班
閃婚10個月就要離嗎?
11.13(周五)11。14(周六)11。15(周日)三天他都沒打電話給我,以前不是這樣的,以前隻要我一跟他生氣冷戰,都是他先打電話發短信哄我,我關機他會發瘋一樣到我家我公司找我,不知道我公司确切地址他會一家家地拍門找。到了11。16(周一)我打電話給他,問他是不是我不打給他,他就不準備打給我的,他說是,然後就提到離婚,說受不了我的脾氣,老是要他來哄我,他煩了,對我死心了,因為我們以前有過約定生氣不能超過三分鐘,也不能關機使對方找不到,我知道這次自己是做得過份,所以我下午班都不上就去他家裡跟他道歉賠不是,談了好久,我也保證以後不會這樣了,後來他還親我抱我,象往常一樣語氣問我:改不改?我回答他說我會改,他就說讓我别想太多,在他家吃完飯,象往常一樣送我回家,約好周三去他家住。
11.17(周二)我媽生日,他還打電話問我要買什麼給我媽,晚上照常去我家吃飯。
11.18(周三),他跟我說晚上我不能去他家住了,他可能要去外地談生意,因為之前我的電腦顯示器壞了,他幫我拿去換台新的,晚上他一樣把新顯示器幫我拿到我家,但是我感覺有異樣,我以為他氣還沒消,等他回到家,我就打他手機,他說他很累了,這幾天都沒睡好覺,洗完澡想睡了,睡覺會關手機的,說這幾天會找我好好談談的。挂完電話我想到他說要跟我好好談談這句話越想越不對勁,我就打他小靈通,可是一直占線,他不是說要關機睡覺嗎,我就一直打一直打,約莫有半個小時,到了淩晨再打,手機跟小靈通都關機了,我心裡隐隐不安,睡不着,發短信給他,跟他說了好多好話,回憶以前的感情,也保證以後不會這樣,希望我們象以前一樣,我會對他越來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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