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怎麼辦?”為了男友,她曾把父母家底傾囊拿出;為了男友,她背上背叛朋友的罵名;為了男友,她最終走投無路。
丁丁(化名)男友叫遊鑫(化名),一年前,遊鑫通過丁丁借錢做生意。去年底,生意失敗後的遊鑫在讨債人面前,突然消失。之後,被丁丁的癡情打動後,遊鑫恢複以往的正常生活,然而,今年7月14日,遊鑫再玩失蹤。面對男友屢次欺騙自己的感情和錢财,丁丁覺得自己像前一陣被男友騙走全部财産的影星孟廣美一樣,她不知該怎麼辦,迷茫中向本報求助。
【事件過程】
江蘇來滬
坐在記者面前的丁丁,穿着吊帶裝,戴着一副小巧的眼鏡,這不僅使得她顯得很文靜,而且看上去比其1980年出生的實際年齡要小。
丁丁出生在江蘇一個淳樸的農村家庭。2000年,丁丁考入鎮江理工學院,帶着家人的期望與鄰居的羨慕,丁丁開始生活在城市裡。
2003年春,丁丁在一次聚會中認識了1973年出生的遊鑫,兩人墜入情網,随後在南京、濟南過着甜蜜的漂泊生活,直到2006年10月,遊鑫回到上海。
面對讨債
由于遊鑫父母不接納丁丁,兩人決定在外租房。遊鑫與朋友合夥開了一家公司,丁丁則過上了“家庭主婦”的生活,每天打打遊戲,寫寫博客,每月從遊鑫手上領取500元生活費。
2007年3月,丁丁得知,遊鑫的公司經營狀況不佳,6月初,遊鑫提出希望丁丁幫他籌集資金,以助公司周轉。當月,丁丁借給他2筆錢,一筆是父母所有的積蓄6萬元及外借的3萬餘元,一筆是朋友的10多萬元。
但錢借出後,遊鑫并沒有按照“每月歸還3000元”的約定還款,為此,丁丁的朋友不時從江蘇句容趕來上海索債。
2007年11月中旬,丁丁的朋友再次上門讨債,公司已經倒閉的遊鑫突然失蹤。後來,丁丁找到了遊鑫,并原諒了他,為了補貼遊鑫,她又向其他朋友借了一萬元。然而,今年7月14日,當丁丁母親按照約定前來取錢的時候,遊鑫又一次消失。
【心路曆程】
首次逃走:“我原諒他”
那是去年底的一天早上,丁丁老家的朋友再次來到他們租住的小屋索債,此時的遊鑫已經兩手空空。
情急之下,朋友用煙缸向遊鑫的腦袋上砸去。無奈的遊鑫說了一句話:“我去爸爸家,把我的房子賣了還你錢。”丁丁并不知道,這套房子早在2005年就已賣出,當時的遊鑫隻是找了個借口溜走而已。
在等待遊鑫期間,丁丁到網吧上了會網,中午買了盒飯招呼朋友。可到家後,朋友卻告訴她,“遊鑫跑了”。
丁丁懵了,一天一夜,以淚洗面。她始終認為遊鑫不是逃跑,而是逃避,所以不停地在QQ上給遊鑫留言,鼓勵遊鑫勇敢面對。
三天後,遊鑫終于出現了,“他在南京登錄了我的QQ。”原本渺茫的希望突然閃現,丁丁不顧一切地想看到她的愛人,心中隻有一個念頭,我要跟他站在一起,一起承受困苦的生活。
僅剩下30元的丁丁站在火車站南廣場無所适從,30元完全不夠去南京的車票。一個中年男子主動上去詢問後,給了她100元,她才得以趕到南京。
一對在困難時期的情侶見面後,沉浸在愛的海洋。此時,丁丁将對方曾“有過前科,因挪用公款而坐牢”的事實早就抛在腦後……
再次逃走:“我崩潰了”
遊鑫第一次逃跑的經曆讓丁丁明白,現在她不能再當“家庭主婦”了,她想幫助身在困境中的男友。
回滬後,丁丁在網上将自己的情況告訴了一位朋友――打網絡遊戲時認識的小她4歲的男孩。對丁丁窮追不舍的男孩請求當财務總監的母親幫助丁丁。很快,丁丁得到了一份會計的工作。而遊鑫也從南京回來,過上了正常的生活。春節後,遊鑫在一家汽車銷售公司找到了一份“銷售總監”的工作。
原本以為憑借兩人努力,很快就能還清債務的丁丁,再次被遊鑫“利用”。遊鑫以家裡需要繳納租金為由,又向丁丁提出借錢的要求,“我當時不願意,但不知為什麼,最後還是又向朋友借了1萬元給他。”
今年7月中旬,不堪借款人三天兩頭讨債的丁母聯系到遊鑫,希望他趕緊還錢。7月13日,丁母抵滬,7月14日,遊鑫再玩“失蹤”。
丁丁與母親不得已到了遊鑫家,遭到了遊母的無情拒絕,丁母當場昏倒。送走母親後,丁丁的壓力達到了極點。
“他怎麼傷害我都行,為什麼還要傷害我的家人?”丁丁的痛哭讓人心生憐憫。
【何去何從】
為了還債:“出賣”自己
7月14日當天,絕望的丁丁回到公司,紅腫的雙眼沒有逃過财務總監的眼睛。獲知情況後,這個已經幫助過她的人在關鍵時刻又一次“挺身而出”,隻是外加了一個條件。
“财務總監一家三口各拿出一部分錢,共計5萬,借給了我。”丁丁說,為了這五萬元錢,她算是“出賣”了自己。
“盡管隻是5萬元,但足以幫父母将借的錢還上。”丁丁說,财務總監知道兒子對丁丁愛不自拔,所以就以這5萬元作為籌碼,提出了條件,每年1萬元,5年還清,不計利息;要麼嫁給她兒子,5萬元錢不需償還。
“雖然有些讓人不可思議,但現在想起來,其實還是一種變相的幫助。”強忍着淚水,無奈之下的丁丁按下了手印,至于與财務總監兒子的婚事,丁丁認為可能性較小。
5年同居
在晚報辦公室内,丁丁再次撥打了遊鑫的電話,再次傳來關機的提示。
2003年認識至今已是5年,遊鑫在她的心中已經占據了很大的位置。“有網友說,第一次被騙是善良;第二次被騙那就是傻。可我明知被騙,卻還往裡鑽……”丁丁像是自責,還套用了網絡語言,“很傻很天真”。
“當年他對我關懷備至、噓寒問暖,哪怕吃什麼都非常關心。而我又是個依賴性強的人。”
丁丁就這樣沉入了遊鑫的愛河,對他完全信任,不去詢問其任何私事,即使遊鑫跑到廁所打電話,她都給予充分信任,導緻最後除了電話,其他幾乎一無所知,她甚至懷疑遊鑫是不是另有大筆欠款。
“如果他現在站在你面前,你真的還願意跟他在一起?”記者問。
丁丁沉默了良久:“如果他真的勇敢面對,我還會愛他,陪他一直走下去。”
【律師說法】
以法律為準,忌感情用事
針對丁丁的遭遇,上海震旦律師事務所劉雨修律師給予同情的同時,也從法律上提出了個人觀點。
劉雨修律師解釋說,根據詐騙罪的定義,丁丁應該确定遊鑫借錢的理由是否屬實。如果遊鑫故意通過虛構或者隐瞞事實真相,使得被借款人産生了錯誤的認識,侵占了對方的私有财産,那麼就屬于詐騙;如果遊鑫所述的借錢理由告知了對方,而且與其行為相吻合,即參與了正常的市場經營活動,因市場經營存在風險,那麼在商定時間内,遊鑫沒有還錢,很難說他存在詐騙行為。
劉雨修認為,由于借款過程中借款方不是丁丁,她隻是一個中間人,而且自己也沒有簽署借條,那麼從法律而言,這些錢與她沒有任何幹系。隻是丁丁内心存在道義上的歉意而已。至于後來有關5萬元的協議,劉雨修認為,除了嫁人一項外,法律都是支持的。
鑒于丁丁與遊鑫是情侶之間因為經濟原因産生了不必要的麻煩,劉律師提醒正在熱戀中的男女,無論是結婚與否,雙方在經濟劃分等方面應該小心謹慎,不能頭腦發熱,感情用事,應該按照法律依據處理,否則一旦出現意外,将導緻自身牽涉其中,甚至人财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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