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網上發帖稱,自己被相處四五年的“女友”“借種”,孩子出生後,自己僅見過一面,母子就“消失”了。記者根據帖中透露的真實信息,在某村莊中找到了帖中的女子,并取得了聯系
一男子在網上發帖稱,自己被相處四五年的“女友”“借種”,孩子出生後,自己僅見過一面,母子就“消失”了。記者根據帖中透露的真實信息,在某村莊中找到了帖中的女子,并取得了聯系。女子否認了帖子裡所述的事情,奇怪的是,發帖男子随後也主動聯系上記者,稱這是一個惡作劇。事情的真相,仍是一個謎團。借腹生子,想必許多人都聽說過吧。但是,“借種生子”的怪聞,恐怕聽過的人就少了吧。一男子在網絡上發帖稱,和“女友”相處四五年,好不容易生下了孩子,卻隻僅僅見了孩子一面,“女友”和孩子就消失了。後來,男子才明白,原來“女友”是别人的妻子,而且對方還是10年的“好夫妻”。于是,男子懷疑,自己被“借種”。男子便發帖“讨伐”該女子,想和孩子相認。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本報記者介入調查,試圖揭開謎團。事件起因女友“消失”日前,一“借種”帖子在天涯論壇引起網友的高度關注。一男子稱,和女友相處了四五年之後,女友“借種”生下一孩子便消失了。男子想念自己的孩子,卻無法和孩子見上一面,因此非常痛苦。男子在網帖裡稱,和“女友”的愛情始于2005年,是聽收音機認識的。兩人一直聊得很好,後來就開始談戀愛了,但是,在交往的幾年時間裡,“女友”都不讓他去她家。因為身體原因,“女友”一直難以受孕,直到去年才驚喜地發現,她懷孕了。男子稱,“女友”懷孕後,他們就沒怎麼見面了。今年7月份,孩子出生,男子僅見過孩子一面。此後,男子就再也沒有見過她們母子倆了。男子稱,打電話給“女友”,她不接;好不容易聯系上,說要見面,男子被拒絕。後來,男子索性去了一趟“女友”的家裡,這才知道,“女友”是個已經和别人結婚了10年的女人,而且一直都沒離婚。事件發展疑遭“借種”“她以前告訴我的是,她和另外那個男的分手了,現在是一個人生活,我才和她談戀愛的。可是到現在,原來我一直都被别人欺騙着,我現在就想知道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由于“女友”的欺騙,男子不禁懷疑自己是被“借種”了。男子說,他很想念自己的孩子,但是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如訴如泣同時,男子還将“女友”的姓名,“女友”丈夫的姓名,包括“女友”夫妻的家庭住址、私家車号碼等信息全部公布在帖子裡。網帖受到網友的強烈關注,大家紛紛指責女子的“自私”行為,并鼓勵男子找回自己的親生兒子。也有許多網友認為這是造謠或報複。理性的網友認為,假如事情是真的,完全可以私下解決或走法律途徑,取得自己對孩子的權利。記者調查不便受訪日前,記者來到發帖人所指出小月(當事女方化名)所在的島外某村,從村民口中得知,确有一個叫“小月”的女子,其老公的名字也與發帖人阿光(化名)所述一緻。記者随即在進一步走訪時了解到,小月家的車牌号與小月的大緻年齡都與阿光帖中所指匹配,而她确實也剛生下了一個孩子不久,目前三、四個月大。她與老公确實也已結婚好幾年了。那麼所謂“借種”到底是否确有其事?又或者是一個發在網絡上的“虛假炸彈”呢?為核實情況并保護當事人,昨天上午記者單獨聯系了小月。她得知該事之後,情緒很激動,并表示根本沒有這回事,拒絕與記者見面。随後,一直沒取得聯系的發帖人阿光,卻忽然給記者打來電話,但他并未對帖中所述事件的真實性作出回應,隻是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訪。乍現轉機女方來電昨天下午,小月主動給記者打來電話,表示她平時不常上網,也不知道該論壇上發了這個帖子,關于帖子中所說的“借種”一事,她再次作出了否認。小月向記者透露,自己好幾年前已經結婚了,目前家庭和睦,夫妻兩人有自己的事業。小月猜測,很可能是和自己生意上有往來的人捏造了這樣的事情,對她造成困擾。她告訴記者,類似的事情在此前也有發生過,有人捏造出莫須有的事情來擾亂他們的生活。當記者問小月,是否認識發帖人時,她先猶豫了一下,然後告訴記者,自己并不知道此人是何身份。而面對帖子中透露的相關信息是否會對她造成傷害這個問題時,小月說自己現在隻想平靜地生活,并不想理會這些不實的言論,至于發帖人的居心和應承擔的責任,她也不願多想。最後,小月表示,她想聯系該論壇的管理人員,删除該帖。謎團依舊帖子仍在此後不久,記者撥通了阿光的電話,告知他該帖裡所述的事情小月已經全部予以否認。阿光表現得有些擔心,他問記者,如果帖子不實的話,自己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然後,阿光對記者說,自己當時隻是惡作劇,主要目的是為了騙取點擊率,至于别的問題他沒有考慮過,而自己也并不認識小月。“那麼,你有沒有考慮過你的這種言論,可能會對當事人造成什麼傷害?”面對記者的追問,阿光在電話裡似乎笑了一下,說:“不好意思,當時沒想到……”話音未落就挂斷了電話。阿光在挂電話前曾表示,他會去删除這個帖子。晚上7點29分,記者發現其來過該論壇。不過,截至今日淩晨,在該論壇,帖子仍在。律師說法男子至少已侵權女方可起訴或報警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甯律師表示,如果發帖男子所說事情是真的,作為男方來講,可以通過正當的方法主張自己的權利。比方說,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親子鑒定等方式來證明血緣關系,并要求女方允許男方探視孩子。在網絡上哭訴,公布隐私,将造成侵犯女方隐私權的後果。“如果事情是假的,男方不僅侵害到女方的隐私權,還侵害到女方的名譽權和人格權。如果情節嚴重,可能構成诽謗罪,女方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進行查處。”鄭志甯律師補充說。鄭志甯律師表示,無論發帖男子帖中内容是真是假,男子将女方的姓名、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公布于網絡,便已造成侵權。女方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男方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鄭志甯律師強調,任何人在行使自己權利的時候,不要侵害到其他人的合法權利。“目前,因為立法上的空白,網絡上類似人肉搜索之類的隐私曝光帶來的影響越來越大,引起的社會問題也越發嚴重。因此,立法部門對此要及時進行立法,規範公民在網絡上的行為,保證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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