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年底,一種前所未有的法律文書——“性愛合同”在美國誕生以來,這種新奇的形式很快受年輕人的熱捧。
自2003年年底,一種前所未有的法律文書——“性愛合同”在美國誕生以來,這種新奇的形式很快受年輕人的熱捧。
下面來看一個中國性愛合同的故事。
一、什麼是性愛合同?
一種法律文書,它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之間圍繞雙方性關系設立、變更、終止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由洛杉矶性學專家兼律師愛娃·卡得爾發明。
該合同誕生以來,衆多前美國職業運動員在與性伴侶發生關系之前紛紛找到卡得爾,要求簽署“性愛合同”。性愛合同正悄然成為全世界男性公衆人物非正當性關系的書面護身符。
二、我需要性愛合同嗎?
(自述者/柳斌,男,32歲,某外企公司經理)
那是六年前,我剛來深圳,在一次宴會上,我認識了晶。
現在想起來,那年,我和晶都是孤獨的男人女人,有那麼一個下午,既被孤獨也被性欲煎熬的我和同樣如此的晶相遇,我們短暫用身體取暖,安慰孤獨,但是事後,我的感覺糟糕極了,我相信我和晶永遠不會再有第二次了,因為我不愛晶,和一個不愛的人做愛,這隻能是沖動,卻不是因為愛情。
那天晶還沒有睡醒時,我便悄悄地離開了,我一個人走在深圳的大街上,在心裡對自己說,一切都結束了。
兩年後,我遇到了現在的妻子安潔,她是一個溫柔的善良的女孩。我以為從此以後,我可以過上王子和公主般的幸福生活,然而,象托爾斯泰的《複活》一樣,過去的事情居然象幽靈一般回來了。
六年後,我已經是一家年收入超過百萬的公司的總經理,周圍有很好的朋友圈和人緣,我也很看重自己的名聲,但是有一天,在一次宴會上,幾個生意場上的哥們在一起嘻嘻哈哈,有一位哥們看來是喝多了,當着妻子的面,他突然對我說:“柳斌,你認識晶嗎?前段時間,她還問起過你呢?”那位哥們接着暧昧地笑說着:“聽她說,你和她還有一腿呢!”
我一愣,世界真是太小了。我後來偶爾聽說了一些晶的消息,知道她在深圳成為了一名攝影師。我們偶爾會在一些朋友聚會上見面,但大家互相禮貌地打打招呼,然後各奔東西。那天下午的事情在我看來,已經成了一個過去式,沒想到居然在這種場合被人尴尬地提起。
那一瞬間,我感到惡心極了,心裡象吃了綠頭蒼蠅一般不舒服。我故作鎮定地說:“沒有呀,怎麼會呢?”但是我想我是一個特别不會撒謊的人,我的那幫哥們立即起哄說:“肯定有,趕緊坦白吧,是怎麼一回事?”
那天下午,我想我真是難堪極了,妻子在一旁替我打圓場,巧妙地替我掩飾了難堪。但是聚會散場後,她坐在車裡,先是不發一言。她在等待着我向她解釋,可是我能解釋什麼樣呢。後來妻子終于忍不住了,她問我:“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們回到家,為此大吵了一架,那種隔膜讓我們感到彼此受傷不已,我不明白晶為什麼會把那天下午的事情四處傳播,我原以為這隻是屬于兩個人的秘密,并為此要把它爛到心底,我想雖然我們之間并沒有一紙“性愛合同”,但心裡應該遵守這種約定俗成的規矩啊!
三、我們該接受還是該反對?
贊同的理由
接受理由一
絕大多數性愛合同都會制約彼此性伴侶的專一性,那麼就從根本上制約了多重性關系,從而降低了患性疾病的幾率。
接受理由二: 為自己的性行為買保險
成年男女既然都能對自己的性行為負責,那麼如同上床前準備好安全套一樣,簽定一份性愛合同,理智地為自己的性行為買一份保險有什麼不好呢?畢竟那些深受其害的明星、啞吧吃黃蓮——有口吐不出的男人的例子擺在我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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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理由三
為了不給自己日後找麻煩,那事先就少一事不如多一事。簽個性愛合同留底,一切好商量,感情是感情性是性。畢竟沒有正式的男女朋友,總不能連非正式的性伴侶都沒有吧。
不要一提到性愛合同,就以為是男人怕沾惹麻煩,大家可以把彼此的要求寫清楚,以平等為出發點。畢竟性愛應該是互取所需。
反對聲音
聲音一: 何必诋毀性愛的美好
性愛合同會把男女雙方陷入尴尬的境地,它起不到什麼作用。
假如一個隻是想跟你保持良好性關系的女人,你亮出合同讓她簽,會破壞她對你的美好印象,認為你在費盡心機地保護自己,提防她;而一個真的對你圖謀不軌的女人,她怎麼可能在你的性愛合同上簽字呢?或者她就算簽了,也能找到漏洞,最終弄到你人财兩空。誰都不是傻子。女人狠起來,男人根本不是對手。
性愛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幹嘛非弄得有闆有眼,例行公事一樣呢?結婚領證就像一道隐形的牆,困住男人,性關系再簽個合同豈不是從一個火坑跳進另一個火坑!
聲音二: 既想偷腥又不想髒了嘴
性愛合同這東西,一聽就知道怎麼回事兒了。無非是男人們既想偷腥又事先準備好把嘴擦幹淨的紙巾,生怕一時管不住自己下身,引來無窮後患。簽性愛合同,本身就是一個笑柄,會成為事後的證據。
現在這個社會處處講自由、平等,男歡女愛也不例外。彼此感覺好,那就OK,有一方不願意,強求也沒意思。好聚好散沒什麼難的,大不了事先把話講明白。可要是讓我白紙黑字條條款款列出來,我肯定是做不到,也根本沒這個必要。挺愉快的一件事兒,性質就變了,變得說不清是交易還是相互利用了。
四、性愛合同面面觀
從美國前總統克林頓與萊溫斯基的“藍裙子事件”到NBA籃球巨星科比科比?布萊恩特被指控強奸一名19歲酒店女職員事件,再從國内的張鐵林生訴性騷擾周璇,到網上盛傳空前的趙忠詳與饒穎的電話錄音。近年來,全球的男性公衆人物似乎被“婚外戀”、“一夜情”、“強奸”、“性騷擾”、“性交易”這股巨大的旋渦越卷越深。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當内地女演員張钰怒曝與多位知名導演之間的性交易,她的博客一夜之間達到了600萬的浏覽量!該事件貌似以張钰敗訴而告終,實際上卻拉開了娛樂圈肮髒的黑幕,也将要不要簽“性愛合同”這一論題推上了風口浪尖。
五、怎樣簽一個性愛合同
性愛合同首先應該約定,這個美好的夜晚和這個美好的時刻是我們雙方自願的,所以,我們有彼此保密的義務;我們更不能事後反悔,并為此産生一些不必要的糾紛;如果我們做不到這些,造成了不好的後果後,我們将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每個人的性愛合同在具體内容上可以不盡相同,比如一旦性方式不對,産生了身體上的傷害怎麼辦?比如對方有沒有避孕的義務?在性愛合同的附加條款裡,你盡可能和你的性伴侶協商,把所有的可能預想的後果提前寫進合同條款裡。
很多人會質疑,首先普通人有沒有簽性愛合同的必要?其次是簽合同會不會破壞性應該有的浪漫,融洽的氣氛?
發明性愛合同的專家說,簽不簽取決于你的需要。正如戴安全套一樣,如果你足夠信任對方,你就可以靠道德來約束你們的性行為行為,可是如果你對此總有些不放心,那麼醜話說在前頭,反倒有利于一旦事情發生,去制約那種木子美式的人物。
至于會不會破壞性應該有的融洽氣氛,專家們認為,正如戴安全套行為,曾被人視為彼此不信任或性生活中過于理性的一部分一樣,現在人們已經普遍認為,兩個相愛的人做愛前戴安全套,并不是一方不相信另一方可能有疾病等等,而是對彼此雙方一種保護;
同理,簽性愛合同也是這樣,它既是對雙方的一種保護,同時隻要兩個人溝通後,并不會理所當然地成為冰冷的破壞柔情蜜意的行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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