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訴後申請強制執行,一定要知道這10個期限
官司勝訴,但是到了還錢日期還是沒有履行,那就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隻要律師查到對方名下有财産,強制執行後很快就能拿到錢,也不用再去催錢了。
可是申請強制執行,也需要注意下面10個期限。
1、在勝訴後,即判決生效後,2年内要項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才行,如果過了2年,之前的官司就等于白打了。
2、申請強制執行後,法院會在7天内,安排執行法官承辦您的案件。
3、開始執行的期限為3日内。
4、通知您(原告或者債權人)提供執行線索(債務人名下的财産)的期限為3日内。
5、法院依職權調查(債務人的财産)的期限為10日内。
6、執行人員查征你提供的線索的期限為5日内。
7、确定評估拍賣機構的期限為10日内。
8、發出協助執行通知的期限為5日内。
9、審查執行異議的期限為15日内。
10、案件的執行期限為6個月。
所以,不是勝訴成功後,對方不一定就會乖乖還您錢,申請強制執行很重要。
海南錦瀚律師事務所王律團隊,專業服務領域:工程款糾紛、強制執行、民商事合同糾紛、法律顧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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