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性犯罪現象分析及預防對策【報送單位】海澱團區委2009年2月4日【評論】【大中小】【打印】【關閉】
一、本文所述未成年人性犯罪的含義包括如下内容:
(一)、犯罪主體是指依據未成年人法律規範和刑事法律責任年齡的相關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具有辨别、控制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條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緻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其中包括對強奸犯罪應負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是指具備犯罪主體條件的16歲自然人對任何犯罪都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包括對強制猥亵、侮辱婦女、猥亵兒童、組織、協助組織、介紹、容留賣淫、聚衆淫亂等所有性犯罪中任何一種犯罪均應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二)、性犯罪的主觀方面均具有“故意”的心理狀态。其客觀方面主要表現為以違背他人主觀意願為主要特征,采用暴力、威脅或其他方式實施的侵犯性權利的行為和以為交易性性行為提供、創造便利條件為手段的犯罪行為。
(三)、犯罪客體是行為侵犯我國社會主義社會正常的性活動管理秩序以及社會主義性道德規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及其身心健康的性的不可侵犯權。以非法營利或滿足性刺激為目的。
性犯罪侵害的犯罪對象是婦女和兒童。
涉及罪名種類主要為強奸、強制猥亵、侮辱婦女、猥亵兒童、組織、協助組織、介紹、容留賣淫、聚衆淫亂等。
(四)無論是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性犯罪對被害主體的損害和犯罪主體的自身損失來看都是十分嚴重的。特别是未成年被害人為幼男幼女的其身心所遭受的蹂躏與踐踏,對其身體和精神上都有可能造成重大的損傷。尤其是心理的損傷,無法彌合,會形成永遠揮之不去的記憶、抹不掉的陰影,以至于造成其終生的影響。對犯罪主體而言,有一些少年隻是因為好奇,無知、無奈的順從,但一失足卻成千古恨。在目前的司法挽救刑事和解中,對被侵害方的經濟彌補數額巨大;犯罪行為對當事雙方親情的傷害也比較嚴重;性罪錯是極錯,因此刑罰的強制懲罰性教育也具有處分等級最高的極端性。
二、未成年人性犯罪及其主要特點:
本文所稱“未成年人”性犯罪是指性犯罪中有未成年人主體參與的性犯罪。
據筆者對海澱檢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審查組辦理的2005年至2008年(5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統計分析,犯罪主體為未成年人的案件涉及37種犯罪性質,其中性犯罪居于盜竊、搶劫、尋釁滋事、故意傷害四項犯罪後的第五位,為45件。其中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為45人;已滿18周歲至22歲的青年人為23人;23歲至44周歲的成年人為22人,共計90人。
鑒于筆者僅是對海澱區區域性未成年人性犯罪現象所作的調研,因而,本文論述的一些具體問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故此,僅供參考。
(一)、主體的年齡特點:
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強奸罪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負刑事責任。
1、行為人年齡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即14至15周歲的犯罪主體占未成年人性犯罪總人數的20%。
此年齡段處于青春期早中期,性生理發展迅速。對性的懵懂及強烈的好奇心促使一些未成年人高度關注并尋覓與性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不僅使其身心獲得滿足,而且他們會不加辨别地籠統接受,并迫切地追求初次體驗或初步嘗試。行為特征具有模仿性,且不計行為性質和後果。特别在遭受客觀外界性刺激後,身心深深陷入其中,難以自拔,主動尋機解欲,最終釀成罪錯。案例:陳某,男,15歲。一次在網吧觀看了歐美國家的淫穢影視片後,身心受到強烈刺激,其陳述雲:……有一種說不出的東西在全身膨脹,好像它在要求自己必須去做這件事才成。為嘗試性交行為,他迫不及待地竄至某餐廳女工宿舍,采用暴力手段強行與被害人樊某發生了性關系。再如:劉某,男,15歲。某公司停車場管理員。平時喜歡上網浏覽色情圖片。一次酗酒後感到躁動難耐,故在夜間執勤過程中,見當晚值班的女電梯工張某後先是對其摟抱、親吻、撫摸其胸部,張某不從,劉某就采用言語威脅迫使張某就範,最終強行與之發生了性行為。
2、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即16至17周歲的犯罪主體占未成年人性犯罪總人數80%。
此階段為未成年人青春期中後期,性生理狀态趨于成熟,對性渴求越加劇烈,有些未成年人已有兩性經曆。但生理與心理并未獲得同步發展。認識本我、把握自我能力有限,往往在發生本能沖動時極易失去理性控制,便通過極端手段釋放性欲,造成犯罪發生。如1:吳某,男,17歲。于2007年9月間,為滿足性欲先後三次在海澱區某小區家屬樓附近及地下室等地采用脅迫手段對其同事高某以摳摸、親吻、摟抱等方式進行猥亵。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構成強制猥亵婦女罪。如2、楊某,男,16歲。2007年9月間,其多次趁鄰居張某(女,9歲)的父母不在家之機,竄至張某家中,對其進行猥亵後将其奸淫。
(二)、共同性犯罪的特點:
組織類型表現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犯罪主體共同實施性犯罪的案件為15件56人,占未成年人性犯罪案件總件數的34%,其中未成年29人(成年人25人),占未成年性犯罪總人數的62%。這是群體性犯罪的主要表現形式。
1、未成年人在逐漸脫離對成年人的依賴,尋求同伴間的相互交往過程中,其受同伴影響比較深刻。因其鑒别能力有限,存在無原則的盲目交友現象;順從或從衆心理及“哥們義氣”思想意識也在同伴交往中起着重要作用。他們絕大多數人在遇群體事件時,即使明知不對也不知如何向同伴說出“不”字。在共同性犯罪發生時,未成年人在其同伴的煽動、慫恿或影響下,要麼會随波逐流,要麼會積極參與,惟恐“落單”而傷害“哥們”和氣或遭受叛逆嫌疑的危險。因此,彼此間的相互作用和影響是常态。如例:2007年6月間的一天,行為人王某(男,17歲)意圖通過朋友鄭某尋找女孩滿足性欲,後糾集葉某(男,16歲),經鄭提議欲對網友李某(女,17歲)實施強奸。并在約定地點見面後,将被害人李某強行帶上出租車拉至葉某家地下室。王某、鄭某、葉某使用暴力手段,強行将被害人李某衣服脫去,王某在明知被害人李某不願意與其發生性關系的情況下,強行與被害人李某發生了性關系。在訊問時葉某曾陳述其是為了朋友才參與的,不然怕傷了和氣。有的行為人也在交代時承認“既然大家都那麼做了我也就跟着一起做了”。表現了未成年人在同伴行為中的特有的心理狀态。
2、在未成年人參與的由成年人為主要組織、領導者的涉性犯罪中,更可以想象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的制約作用。未成年人對成年人的偶像心理、尋求保護或生存依賴等心理狀态,都在其内心中形成依附性。特别表現在從屬關系上,未成年人基于謀生及金錢需要而參與以為性服務創造條件,提供性服務為内容的非法營利活動。有些未成年人誤以為自己并不親自直接進行性服務,似乎發生性犯罪就可與己無幹系,殊不知這種參與行為在條件具備時已構成犯罪。案例1:趙某系海澱區某洗浴中心老闆。2004年10月至12月間,其通過招募、雇傭、容留、管理等手段,有組織地帶領五名賣淫女及五名服務人員在其租賃的洗浴中心内進行非法營利嫖娼活動,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58條第一款之規定構成組織賣淫罪。洗浴中心服務員李某、任某、董某某、遲某(17周歲)明知自己所在的洗浴中心從事賣淫嫖娼活動,仍在其中從事推薦服務項目、介紹小姐、帳目結算、按報警器、領客人進包間等行為,幫助趙某實施組織賣淫活動,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58條第三款之規定構成協助組織賣淫罪。案例2、2005年6月間,某洗浴中心服務員史某(17周歲)、劉某、金某、段某在本市海澱區某洗浴中心工作期間,明知該洗浴中心王某在該洗浴中心内組織多名女子從事非法營利賣淫活動,仍為其提供協助。其中,史某負責向客人介紹賣淫項目,劉某負責控制警報遙控器,金某負責包房記鐘,段士芳任服務員領班等各有分工。他們的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構成協助組織賣淫罪。
(三)、外地流動未成年人性犯罪的特點:
外地流動未成年人性犯罪多發于失學、失業、失管人員。失學是指在學齡中的未成年人處于辍學狀态。失業是指已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沒有正常經濟來源。失管是指未成年人無人監護或管理的狀況。處于“三失”狀态的未成年人,無疑犯罪概率會更高,占未成年性犯罪總人數的58%。這些未成年人中有的是隻身一人來北京謀生,沒有家長監護的;有的未成年人随父母來京打工,但父母過于勞累忙碌無暇關顧孩子,疏于對子女的教育管理;有的是與“同齡”、“同鄉”一起出來打工的,他們同吃同住同勞動同犯罪,彼此的依賴和影響十分深厚。如案例:季某,男,15歲。初中一年級辍學在家。父母在京打工早出晚歸,沒有精力照顧監護季某。季某整日一人在家,父母并不清楚他每天都幹些什麼。2005年10月的一天,季某在看完淫穢光盤後,欲火中燒難忍,尋機滿足欲望。終于在海澱區某過街天橋處攔截一小學生林某(女、10歲)并将其劫持至路邊樹林内,以暴力、威脅手段将林某強奸。又如:馬姓5人均來自甘肅蘭州市某鎮,同在一餐館當服務員。2007年7、8月間,該五人采用暴力或脅迫手段,一人或多人先後10餘次對該餐館附近居住的三名未成年人女性強行進行摳摸摟抱等猥亵行為或強行發生性關系。除一人因不滿刑事責任年齡被勞教外,其餘分别以強奸罪、強制猥亵婦女罪被定罪判刑。
(四)在校生性犯罪特點:
在校生犯罪主要以職業技校學生為主,占未成年人性犯罪總人數的43%。他們一般文化知識基礎相對較差,厭學;不接受家庭或學校教育,自行其事,自由主義;有的“早戀”或有兩性關系史;交友不慎,不良行為習慣比較嚴重。案例:2007年6月職高在校生鄭某、鄧某夥同某中學于某、無業人員崔某等四人共同預謀強奸一職高女生王某(17歲)。鄧某以吃飯為名,将被害人王某騙至海澱區某一飯館就餐。其間,四人除自己大量飲酒外還故意勸酒緻王某亦飲酒過量。飯後,鄭某、鄧某前往成人用品商店購買避孕套一盒。當日23時許,鄭某等人将被害人王某強行帶至某洗浴中心。開房間後,四人将王某輪奸。又如:馬某,男,17歲,某技師學院高一學生。馬某平時愛看淫穢錄象片。為嘗試錄象片中的口交、性交等動作,遂于2007年3月某日傍晚,在海澱區一健身中心,在明知被害人于某(男,10歲)為不滿14周歲的兒童情況下,仍以使用暴力相威脅的方式,強行讓被害人脫掉褲子,互相進行口交,後又用陰莖頂被害人楊某的肛門進行猥亵。後被被害人父母報案。
三、未成年人性犯罪的類型:
(一)、暴力脅迫型。此類犯罪最為常見。行為人多采取暴力、威脅或欺騙手段,将被害人帶至洗浴場所、住宅或偏僻處,使其不敢反抗,然後強行與之發生性關系;或者趁夜晚或白天無人之機在公園、車庫、廁所等地,對單身的女性直接強奸或猥亵。
例如:某中學三男生(年齡均在14歲至16歲之間)得知同校一12歲女生與一16歲男同學發生過兩性關系,遂起歹意,以不從便公告其與他人有不正當性關系相威脅,先後多次将該女生挾持至該校一廢舊廁所内強行與其發生性交行為。最終四人均被法院以強奸罪判處六至一年有期徒刑。又如:常某,男,17歲。2007年10月15日5時許,常某夥同黃某誘騙常某同事柏謀(女、17歲)到一酒家與其共進晚餐,意圖将其用酒灌醉後實施強奸。在餐飲中,常、黃二人采用勸酒和下春藥的方法緻被害人柏某迷暈後強行帶至海澱區一無名旅館内,因白某未完全昏迷,因而表示不願與常黃二人發生性關系,故常某使用暴力、脅迫的方法對被害人柏某實施了性交行為。
(二)、引誘欺騙型。行為人往往以買東西、玩遊戲、看電視、請吃喝為由哄騙幼男幼女(不滿14周歲)或同學、朋友等熟悉的人,罪犯利用被害人對其信任、好感以及自我保護意識薄弱或缺乏性知識的弱點,對其實施猥亵、奸淫或強迫發生性交的行為。
例如:2005年11月某日21時許,行為人巴某(男,15歲)以給同院居住的被害人張某(女,9歲)購買衣服為名誘騙其至本市海澱區某處小樹林内,強行扒光被害人張某的衣服,欲對被害人實施強奸,被人發現報警後被抓獲。
(三)、洩憤報複型。行為人多以對某人懷有極端不滿或怨恨心理,意圖釋放仇視情緒為動因,故表現為以暴力方式對其強行實施猥亵、侮辱、強奸的犯罪行為。此類型犯罪多以女性為主謀或幫助犯罪為主要特征。
例如:王某等強行猥亵、侮辱婦女案。王某,女,15歲,某職業學校學生。因懷疑同班同學齊某背後議論其隐私而惱怒,遂招集林、胡、張、謝四名本校學生(均為男性,已滿16不滿18周歲)共謀報複齊某之事。一日放學後,王某将被害人齊某騙至林某住處,王某先行對齊某進行毆打,随後又指使四男生将齊某衣服扒光對其進行強制猥亵,時間長達三小時之久,後被被害人告發。王某因不滿16周歲被收容教養一年,其餘四人均以強制猥亵、侮辱婦女罪被提起公訴。
(四)、非法牟利型。此類犯罪主要以非法營利賺取錢款為目的,通過招募、雇傭、容留、介紹、管理等手段為青少年女性從事賣淫活動提供或創造便利條件而從中牟取非法所得。
例如:祖某,女,17歲,無業。2007年10月某日18時許,其在海澱區西翠路段,将賣淫女黃某介紹給嫖客潘某,後潘某與黃某在海澱區某居民樓地下室房内發生性關系,潘某支付給黃某嫖資2700元人民币。祖某從中獲取“介紹費”1700元人民币,祖謀介紹他人賣淫,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之規定,構成介紹賣淫罪。
在上述性侵害犯罪案件中,被害人不滿14周歲的占受害人總數的21%,最小的4歲,最大的12歲;被害人已滿14周歲不滿18歲周歲的,占31%。而且行為人與被害人多為熟悉關系。
四、未成年人性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傳統觀念的影響。我國受封建傳統意識影響深遠,人們往往把性和污穢、淫蕩、罪惡連在一起,不願觸及這一敏感區域。這不僅嚴重地壓抑、摧殘了人性,而且在客觀上極大地限制了科學、健康性文化的普及和發展,使性問題變得愈加神秘。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處于青春期性生理快速發展的未成年人,由于性意識的萌發,性欲求不斷增強,其主觀願望與客觀條件之間存在着巨大的矛盾;另一方面未成年人自我調控能力差,在性沖動和性好奇心理的作用下,加之外界不良環境的騷擾和刺激,極易通過極端手段滿足性欲求,而實施性犯罪。
(二)、不規範的性健康教育。陳舊的傳統性觀念,限制和影響着性健康教育領域的開發,在我國義務教育中規範的性教育課程剛剛設置;在家庭教育中由于多數家長自身沒有享受過性健康教育,即使知道一知半解也羞于啟齒或懼怕引起對未成年子女的負面反應。一些教育者認為家庭應是子女性教育的前沿,是首先的,寄希望于家長;而家長認為孩子交給學校,性健康教育應是其所學文化中應有科目。而當社會一些未成年人教育機構開展此類教育活動時,家長和一些教師又對這樣的機構有依賴性。這種互相寄托與依賴的狀态,已形成影響性教育規範化的阻礙,延緩了發展的進程。未成年伴随生理的快速增長的同時,需要性健康理論的教育和指導,但發展極不均衡對稱的性健康教育,使得未成年人處于對性知識的茫然不知或誤解、曲解狀态。這也是導緻未成年人群體中一些人因無知而導緻性犯罪發生的重要原因。
(三)不良性文化的影響。據對性犯罪未成年主體的調查了解,他們中有百分之九十五的人都對性健康知識包括法制等某一方面的知識處于缺乏或根本無知狀态。而在此情況下,不良性文化、成年人不良性行為、性觀念,西方的性解放、自由化思想意識的侵蝕,特别是大量帶有色情、淫穢内容的物品泛濫以及影視作品夾雜着的性愛描寫,網絡空間中的相關圖片、視聽資料等信息給了未成年人以視覺上生理上強烈地沖擊和刺激,使他們在滿足好奇、獵奇心理同時,又受到負面示範引導,其作用直接導緻未成年人發生不良性行為以緻發生性犯罪。如:張某,男,16歲。經常上網浏覽色情、淫穢圖片,漸漸地他感到網上的這些圖片已遠遠不能滿足他的性欲望,便意圖在現實生活中嘗試。一天,他在網上又看了黃色圖片後,再也不能控制自己,就将自己同班的一名女同學挾持到學校宿舍樓頂層陽台上,采用暴力手段将該女生強奸。張某因此強奸罪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
四、預防對策、建議:
(一)、加強性知識教育是預防性違法犯罪發生的前提和基礎。
家庭與學校的長效預防是培養未成年人正确的性道德意識、性價值觀念之必須。
性與人生緊密相連,性合法權利,受法律保護。如何進行科學的性教育,是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關鍵,是預防性違法犯罪的基礎。
1、家長要擔負起重要責任。性教育在家庭中是不可回避的現實問題。未成年子女在家庭生活中直接與具有兩性關系的父母相處,父母雙方或單方對兩性問題的認識觀點、意識水平以及行為規範對未成年子女有着深刻影響;在家庭生活中,涉及性方面的問題需要父或母以積極的态度、适當的方法、正确的内容進行解釋和教導。如果采取消極回避、模棱兩可态度對處于懵懂期的未成年會造成更大的疑惑,加劇神秘感,對其培養健康性心理和形成良好人格會起到不利的作用。目前,我國家庭性教育并沒有得到家長的重視。大部分家長很少與孩子進行性問題的溝通,更不會主動告訴未成年子女生理上的自然變化,甚至很多家長自己本身就不了解科學的性知識。由于未成年人的求知欲和好奇心的特點以及性問題的個别性和隐私性,使得未成年人對性的認知和體驗蒙上了一層更加神秘的色彩,促使其采用各種方式去探究、尋覓性知識的奧妙,此間難免因涉獵所謂不健康内容和方式,造成對其不良的誘惑和引領。因此,首先家長要改變觀念,加強性健康知識的學習,培養好自身的性心理、性行為,應當充分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性意識、性心理,破除“回避”意識,“神秘”意識,不應将性問題特殊化,應正确面對性問題,關注未成年子女的性生理發展,并對子女青春期間産生的性生理、心理現象,以積極的态度給予正确的評價和引導。而不是回避或大驚小怪或感到羞澀難堪更不能認為這種生理“隐私”不能見人,或對子女産生的性疑問放任或置之不理。在筆者調查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一些未成年人由于無知而發生性犯罪或因不良性關系引發其他犯罪的大有人在。
2、學校性健康教育正規化勢在必行。學校性教育應與學習其他科學文化知識一樣規範、有序、科學。目前,一方面,學校缺乏專業的教授教師,講課方式無益于學生真正掌握性健康科學知識。另一方面,我國針對未成年人性教育的教材還不成熟,不能吸引未成年人的關注,以青春期一般知識代替性健康知識的現象也比較突出。所以,要提高學校性教育的水平,就必須培養專門的性教育人才,并提高性知識教材的質量和水平。對性教育教材的編制應規範,應根據不同年齡、年級的實際特點及未成年人身心發展規律,編制不同程度内容、不同教法的教材教案,使被教育者真正從培養良好性品德、健康的心理和科學的性知識方面獲益。教材内容上應包括性生理、心理、審美、道德、法制、教育等諸多方面,使未成年人真正懂得掌握性健康知識,不僅有益于預防性侵害,防止性犯罪,而且對于整個人生都具有重要意義。
(二)、社會預防是不容忽視的重要環節
1、成年人的性道德水準、符合社會法律規範的性行為、對待學習性科學知識的态度,都直接影響和關系着未成年人的道德意識、行為規範及對學習性健康知識的重視程度。因此,成年人首先應破除兩個極端的性意識:一是性肮髒、淫穢等陳舊、落後的性觀念,二是“性自由、性解放”的堕落腐化意識。從科學的角度重新認知性問題,并應當真正在思想上、行為上積極鼓勵和正确引導未成年人學習性知識和調整、處理好兩性方面的各種關系,在自身思想上、行動上恪守性道德準則,用健康的思想、規範的行為影響下一代,方是使自身和未成年子女建立科學性觀念并獲得有益于身心健康性知識的有效途徑。
2.消除精神污染,淨化社會環境
随着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入,一些西方社會的精神垃圾也乘虛而入。享樂主義的道德觀和“性自由”、“性解放”的思潮也侵入了部分未成年人的心靈,這成為了誘發性犯罪的重要原因。所以,一方面要繼續加大打擊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犯罪,取締賣淫嫖娼等醜惡現象。另一方面,要繁榮社會主義文藝,出版更多的内容健康、積極向上并且未成年人喜歡的電視、電影、書刊等文藝作品。開展有益的文化活動,以吸引青少年旺盛的精力。
2008年初,中宣部、公安部等13家部門聯手整治網絡秩序,對網站中含有淫穢、色情、低俗不良信息内容的欄目、标題、視頻、圖片進行了集中清除,以淨化網絡環境,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造了有利條件。
3、國家計生系統、政法機關、婦聯、未成年人保護機構等相關單位、部門、組織和團體應在開展預防性犯罪和預防性侵害的社會預防和綜合治理工作中充分發揮作用。
目前,一些司法機關高度重視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對性犯罪的預防工作。如海澱檢察院專職設置預防犯罪的工作機構,并支持預防幹部參加性健康研究組織和預防性犯罪的培訓工作。還融入社會青春期性健康生理心理教育機構――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國人口宣傳教育中心“青蘋果之家”的專家資源力量,他們以講座、互動式交流座談、咨詢等教育方式走進學校、社區和農村,把性法制教育與性生理、心理、法理教育相結合,把大量典型案例用于對未成年弱勢群體預防犯罪和預防被害的教育活動,以案析理釋法,提高未成年人性道德、性法制意識,受到學校師生和未成年家長的歡迎。
(三)法律調整性行為規範是預防性侵害和性犯罪的有效途徑。
打擊與預防、教育與懲罰、教育、感化、挽救,寬嚴相濟。
法律的諸多規定對不良性行為、違法犯罪性行為的禁止性規定需要在社會綜合治理中加大宣傳力度,使公民包括未成年人通過各種媒介或途徑能夠獲得相關的法律知識,并使社會形成學法、懂法、守法的氛圍和風氣。
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犯罪法關于不良行為的相關規定如家長應教育未成年子女不得有吸煙酗酒行為等法律規定,從源頭上有效警示未成年人預防犯罪包括預防性犯罪行為的發生。有些未成年人就是因為身上存在一些不良行為而導緻性犯罪和其他犯罪發生的。如在性犯罪中因飲酒過量而誘發性欲并采用犯罪方式釋放性欲的案例不在少數。
(四)未成年人應當自覺培養和不斷提高預防性犯罪和性侵害的意識
1、認識自己,才能把握自己。未成年人首先應當懂得自身處在青春期的客觀生理特點和受年齡、閱曆等方面限制的局限性。鑒于自身存在易受不良幹擾、腐蝕,防範意識低下等不利因素,應當自覺遠離和努力抵制不良的性誘惑。如上網浏覽信息應有所選擇,學習、娛樂休憩都應尋找符合自身年齡特點、對身心健康成長有益的内容,培養自律的思想作風。學習和掌握交友以及處理同伴人際關系的一般原則。
2、未成人在學習和接受性健康知識過程中,應當尋求正确的指教。如可以通過熱線咨詢的方式向經過合法注冊、正規的、有資質的青春期生理心理咨詢服務專門機構請教;像這樣的機構如計生系統的“青蘋果之家”、法律與心理咨詢服務中心、中青院心理咨詢服務機構等解決生理心理疑惑。還可以通過法律援助咨詢服務機構、司法機關青少年法律服務熱線咨詢預防性侵害的知識和遇到的法律問題等等。
3、自覺接受法制教育,了解性法律知識,充分認識不良行為以及性違法犯罪行為的危害性,不沾染吸煙酗酒等不良嗜好。在性躁動時多采用和選擇有興趣或适合個體的文體娛樂方式以及積極參加集體或同伴健康活動來分散性注意力和排解性欲,也可在東的相關知識的前提下适當采用性自慰方式釋放性積欲。不縱容自己發生不良性行為,使自己安全健康地度過青春期。
編輯:共青團北京市委發表時間:2009-2-4點擊數:文章評論[相關信息]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