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人:丹青(化名),女,32歲,公司職員
和丹青約在百貨大樓見面,我到達的時候,丹青還沒有到。伫立于這座城市最繁華的中心,看着熙來攘往的人潮在這一瞬定格,我依然無法從表情各異的面孔上洞悉他們心中的隐秘。喧嚣都市中、萬丈紅塵裡,究竟什麼是值得追求的?一份榮耀?一筆财富?一段情感?或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由,但是不顧一切地追求外物,最終卻迷失了自己,算不算一種失去?
丹青帶着兒子自地下通道出口款款而來,腦後簡單地紮了個馬尾,面容秀美、身材姣好。看着她清靈含笑的眼睛,我有些不解:這樣的女子内心也有彷徨與困惑嗎?
老公的詭秘行蹤
再過兩個月,就是我和老公星耀結婚8周年的日子了。可是,他卻不在家。應該說他已經很久不在家了,而他的心恐怕是早在一年前就不知飛到了哪裡。
要說我和星耀,感情基礎并不薄弱,早在13年前,我就認識他了,那時我才18歲,在星耀家開的小吃鋪幫忙。後來,我進了單位,隻要遇見刮風下雨的天氣,當時開出租車的星耀一定會來接我。好感與愛慕就這樣在我和星耀的心間生長了起來,當星耀向我表白的時候,我接受了他,我們就這樣建立了戀愛關系。
在我們交往的三年間,星耀有一次向我提出分手,我們有兩個月沒說話。後來他又向我賠禮道歉,我們就又在一起了。而且,經曆了這次波折,我們更加相愛了。
1999年12月,經曆了3年戀愛的我們終于結婚了。第二年9月,兒子出生了,一家人都很高興,我和星耀的感情卻沒有因兒子的出生而平淡,反而更加深厚甜蜜。此時,星耀已經不開出租車了,跟别人幹工地。
去年6月開始,星耀開始經常深夜才回家,我問他做什麼去了,他總說找活幹去了。接着,他20多天才回家一次,他告訴我是去外地幹活了。我漸漸有了不祥的感覺,然而沒有證據,我實在不願去污蔑我的丈夫。我和星耀之間的距離,的确是越來越遠了。
大年初三,我和星耀吵了一架。吵架的起因是他手機上來了一條短信,我要看,他偏不給我看,在争奪中,手機摔壞了。星耀憤恨地說:“我要和你離婚!”星耀的行為加深了我的疑惑:不就是一條短信嗎?至于如此?
吵架後,他離家出走
過了春節,星耀去了蘇州幹活,中間半個月回來一次。6月的一個晚上,我給星耀打電話,接電話的竟然是一個操着東北口音的女人。我的心顫了一下,我問女人是誰,她說她是星耀的老婆。我什麼也沒說,挂了電話。星耀果然背叛了我!我的大腦飛速旋轉着,想找個合理的理由把這個結論推翻,可是,我沒有找到。
第二天,我就趕去了蘇州。看着風塵仆仆趕來的我,星耀溫和地擁住了我。他承認他和這個叫煙的女人有關系:“不過現在我已經跟她散了,沒有關系了。”在星耀的勸說下,我回了家。
回到家,我看到星耀竟然已經開着一個舊桑塔納回來了。我問他車從哪裡來,他說是煙給他買的。我問他煙如何願意給他買車,他說為了讓煙給他買車,他對她說自己沒老婆也沒孩子,現在煙知道他有老婆了,所以他們就散了。煙是黑龍江人,在賓館做三陪,也是離過婚的。對于星耀的話,我半信半疑。
7月初,星耀從蘇州回來在家過了三天後,又開起了那輛舊桑塔納,他對我說是朋友的,但我還是一眼就認出來,就是那輛舊桑塔納。晚上,我給他打電話,他說在路上遇到了活,送兩個人去外地,還有一小時就到目的地。我說他在騙我,他說是真的,并說晚上就不回家了。
第二天,一直到下午6點多他還沒回來。我給他打電話,他說還沒有回來。可是,20分鐘後,我突然發現我中午買的桃子少了四個,我心裡一動,又給他打電話,他承認是他拿的,并說:他根本就沒去外地,是在騙我。我氣憤至極,讓他回來,一直拖到晚上8點多,他才晃進了家門。氣不打一處來的我對他自然沒好聲氣,我們吵了起來,而且吵得很兇,驚動了公婆。公婆自然是站在我這一邊的,星耀也存了一口氣,竟然拿了衣服行李離家出走了,在氣頭上的我也沒有阻攔。
離家後,星耀也會打電話給我,但都是罵我的。說我能,說我厲害,偶爾我也會不客氣地回敬他。
為了她,他打了我
7月31日,他回家了。他說帶孩子去市裡玩就把孩子帶走了,後來我給他打電話,他卻說他和孩子在山東了。8月1日下午,他在電話裡說把孩子放樓下了,連門也沒進。兒子回家後告訴我,他跟爸爸出去見到了一個帶着個女孩的女人,還見到了星耀的叔叔一家。
以後,星耀沒有再回家,後來星耀的姑姑告訴我,星耀在某高校附近和煙開了間小飯店,姑姑訓斥了他,他答應和我談談。
星耀回家了,第一句話就是,我們離婚吧!星耀會這樣說,我并不意外,然而心中的感傷還是油然而生。我們聊了一個小時,星耀說,飯店不是他開的,他隻是幫别人打工。星耀問我他的新身份證在哪,我答應了領取身份證後給他打電話。第二天,我打電話告訴星耀身份證領到了,星耀卻很兇地說,他在市區了,不要身份證了,他這就去法院起訴離婚。我冷笑起來,對他說,離婚也行,他要給我50萬孩子的撫養費,星耀嫌高,就挂了電話。我并不是真想要錢,而是我想這樣說一方面可以牽制星耀,另一方面如果真的離婚,我和孩子也不至于太可憐。
星耀離家的日子,我對他的心漸漸冷去。婆婆對于星耀不回家,也十分不滿。9月底,婆婆帶着我去了飯店找他,在飯店,我第一次見到了煙。
煙實在不是個姿色出衆的女子,更何況歲月的痕迹早已烙印在她的臉上,撲上粉不過令皮膚更加溝壑縱橫而已,實在有點不忍看的感覺。我自認我的外形内在都遠勝過她。可就為了這樣一個遠不如我的女子,争吵中星耀竟然動手打了我。煙對婆婆說,星耀吃了藥想自殺,現在得上醫院,兩個人就這樣丢下我們婆媳二人揚長而去。
有錢就一定可以幸福嗎
兒子的生日到了,兒子給星耀打電話,一連打了三個他都不接,我給他發短信也不回,到了下午,煙竟然打來了電話,說祝虎子(丹青的兒子)生日快樂,并說星耀又跑了。聽了以後,我心裡老大不痛快,她有什麼資格祝我兒子生日快樂,又有什麼資格報告我老公的行蹤。我沒好氣地說:“他跑他的,你不要吓唬我。”然後,我重重地挂了電話。
有時候,我會冷靜地思考我和星耀之間的問題。我自問對得起他,并沒有不周的地方,但是為什麼他的心會離我越來越遠呢?若說星耀的心完全不在我這裡,也不盡然,我能夠感覺到他對這個家的牽挂和留戀。
星耀曾經說過:“我情願找個老的(女人),隻要有錢就行。”有錢就一定能夠幸福嗎?可笑的是,我提出的條件也是他隻有給我錢我才答應離婚,50萬,說多不多,說少不少,隻是我的婚姻是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嗎?但我又有什麼辦法呢?當幸福已然支離破碎,我能想到的,隻是盡可能地維護我和兒子的利益。同時,我也存了一絲希望,希望星耀能夠迷途知返,家裡的大門永遠為他敞開。
在丹青傾訴的時候,虎子一直煩躁地催促母親走。似乎,年幼的他早已洞悉了大人間發生的許多事情,他不願意母親把這些事情透露給外人。我的心為之一顫:孩子是無辜的,他本來應該享受陽光燦爛的童年,而今卻要在大人的私欲與紛争中變得敏感、容易受傷。我能感覺到,雖然星耀離開了家,但是并沒有淡去他對兒子、對家庭的一絲牽念,那些美好的情感,不應該在物欲橫流中迷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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