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加入WTO以來,我國的經濟實力和民衆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前往世界各地進行旅遊、留學、貿易等人數也在不斷增加。而這時,保證我國海外民衆的人身安全和國家利益就提上了日程,需要建設強大的遠洋海軍來為國家保駕護航,這一點我們從近年來我國軍艦大批量“下餃子”就能看出來。
發展到目前,我國的驅護艦的排水量也從原來的千噸級提升到了萬噸級别,這時候就有人提出了自己的疑問:海軍建造如此大噸位的艦艇,為何之前不采用多造小型艦艇來彌補噸位上的不足呢?其實抱有這種想法的人犯了一個最基本的錯誤,那就是大噸位艦艇的優勢不僅僅在于重量。
首先,艦船的排水量指的是艦船在靜止浮于水面上之時,排開水面以下部分水的重量,也是艦船本身的重量。排水量是艦船的一個重要衡量指标,根據情況不同,排水量還主要分為标準排水量和滿載排水量,而且我們一般使用的比如“7000噸級”、“10000噸級”都指的是一個大概的區間,而并不是精确的重量。
其次就是航行的舒适度,海面并不是每天都風平浪靜,大噸位艦艇的抗風浪能力能夠使其在惡劣海況下維持正常作戰。比如美國的阿利伯克級驅逐艦就能夠承受每秒50米以上的風浪,“尼米茲級”核動力航母抗風浪等級甚至能夠達到每秒120米。
還有,大噸位艦艇能夠集成更多的裝備,擁有更強的戰鬥力。比如之前我國公開最新的055型萬噸驅逐艦,單是垂直發射單元數量就高達128個,打擊能力在世界上無人能出其右;且艦上集成了三種不同波段的雷達,形成了對空中各種目标的無死角監視。
又有人問了,既然大型艦艇的好處這麼多,為什麼不再造大點?
艦艇的噸位并不是越大越好,艦艇主要仍然是以作戰為主,需要考慮到一定程度的靈活性、平衡性和機動性,對于現代海軍來說,7000到12000噸左右的驅逐艦就足夠了。因為在按照作戰的需求角度來講,越大的艦艇對動力系統的要求越高,機動性能也會越差。而且如果艦艇造得過大,也更容易被敵方發現,被導彈擊中的幾率也越大。
現代電子集成化程度越來越高,武器裝備的技術含量也在不斷上升,二戰時期的那種“大炮巨艦”的時代一去不複返。世界軍事科技水平不斷發展,未來還會有更先進的艦艇服役,而這一切都需要依靠科研人員不斷的努力,以及民衆的支持。(狼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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