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看了交流關于騙婚的帖子,說有個男人不行婚前沒有告訴妻子,被廣大網友罵他騙婚,樓主和大家意見一緻,也覺得這是欺騙。
接着交流用女人婚前打胎造成不孕為例,問女人不告訴男人算不算騙婚?其中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知道自己打胎不孕,另一種是不知道自己不孕。
樓主覺得如果女人知道自己不孕不育,不管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未來的老公對不孕不育都有知情權。
但對于婚前打胎史該不該告訴女人的準老公?樓主作為心裡藏不住事的女人,就個人來講,如果樓主有打胎史,一定會婚前告訴老公,原因沒什麼高大上,就是不喜歡心裡壓事的感覺,太累。
但對于所有的女人,樓主卻糾結了,因為打胎這種婚前性行為的副作用隻有女人會有,男人沒有啊!對于婆媳提倡結婚男女平等的高大上們,想必是覺得用不着說的。
一道處女膜已經在是否有婚前行為為這件事上讓男女不平等了,現在又讨論到打胎史了,到底該不該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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