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積金封存提取?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8月1日消息(記者 易帆)8月1日,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印發《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離職提取業務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确了離職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程序,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海南公積金封存提取?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8月1日消息(記者 易帆)8月1日,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印發《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離職提取業務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确了離職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程序。
根據《規定》,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繳存職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銷戶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資金:(一)非本省戶籍,在我省的住房公積金及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停繳滿6個月以上,且未在外省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二)本省戶籍,在我省的住房公積金及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停繳滿24個月以上,且未在外省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規定》提出,離職業務辦理有兩個渠道:(一)線下辦理渠道:本規定印發之日起,職工可通過各市縣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公積金服務窗口辦理;(二)線上辦理渠道:8月3日起,職工可通過海南公積金APP、海南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大廳等渠道辦理。
提取業務實行承諾制申請辦理。符合上述提取條件的職工可通過線上渠道或持本人身份證件到各市縣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公積金服務窗口簽署承諾書後辦理。
來源:南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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