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裝電視劇裡常常會出現"知縣"和"縣令"這兩個官職,這兩個官職都是一縣的行政長官,那麼它們有沒有區别呢?答案當然是有區别!那麼它們的區别在哪呢?到底"知縣"和"縣令"誰的官職更高,權利更大呢?
知縣一說源于唐朝,當時若是縣官暫時出缺,又暫時找不到合适的人去做縣令的時,朝廷就會讓縣上的其他正式官員,如縣丞、縣尉、主簿等其中一個去暫時行使縣令的權力,但是此時因他并非是縣令,隻是代理,所以就稱其"知縣事"。
如果以權力來說的話,知縣的權力雖然在那些知府、巡撫、總督、尚書的眼裡不算什麼,但是在縣一級中,縣令可謂是如同土皇帝一般的存在,正所謂"抄家的知府,滅門的知縣",想想看能讓一個家庭被滅門的,你說知縣在縣裡的權力大不大。
早在春秋時期,楚國就在自己的封地實行了"縣制"。春秋時期的行政劃分是兩級制度,即"縣郡制"。據《逸周書作雒》記載:"千裡百縣,縣有四郡";所以,在那個時候,縣是大于郡的!等到了秦始皇的時候,他覺得周朝的衰敗最大的根源就是諸侯分封制,所以,秦始皇一統天下後就全面推行了"郡縣制",這個"郡縣制"區别于春秋時候的"縣郡制",變成了郡大于縣!全國設三十六郡的,郡以下設縣!
郡縣級官員由中 央直接任免!據《漢書》記載:縣滿萬戶者,其長官稱令,即為縣令,其縣不滿萬戶者,其長官稱長,即為縣長!縣令和縣長的職責是掌一縣的治安,刑訟,徭役賦稅等事,在縣令,長之下又設縣尉,專管一縣的軍事。
從秦推行郡縣制到唐乾元元年廢郡為州,郡縣制存在了将近八百年!乾元元年改郡為州,開始實行州縣制。
在實行州縣制以後,中央便漸漸的不再直接任免縣級官員,而是派遣朝廷官員代理地方官職,管理一縣之事,稱知縣事,即為知縣!漸漸"知縣"一次次詞變便登上了曆史的舞台!至明,清兩朝,知縣已經成為一縣的正式長官!宋朝的知縣相較于"郡縣制"時期的縣令權利更大,不光再說主管一縣政務,更是監管,掌握一縣的軍事!相當于政權軍權一手抓!
總的來說,縣令和知縣都是一縣的最高行政長官,就官職而言,它們并不存在高低上下,因為是不同時期,不同制度下的官職,所以并不會同時存在!就區别而言,一個是縣令雖然由中 央直接任免,但是,它仍舊屬于地方性官員,但是知縣一般都是朝廷選派,就職位高低而言,知縣大多數是七品芝麻官,而縣令則大多數是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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