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比賽規則由國際足球聯合會制定并修改,是正規足球比賽所必須遵守的規則。
1、如替補隊員未經裁判員許可擅自進入比賽場地,停止比賽,對該替補隊員予以警告并出示黃牌令其離開比賽場地。
2、在比賽停止時球所在地點以墜球方式重新開始比賽。
3、有關隊員将在比賽成死球時被警告并出示黃牌。對于任何其他違反此規則的:有關隊員将被警告并出示黃牌。
4、如果裁判員停止比賽執行警告:
由對方隊員在比賽停止時球所在地點踢間接任意球重新開始比賽。
5、隊員在開球前被罰令出場,隻可從被提名的替補隊員中選一人替換。
6、凡被提名的替補隊員被罰令出場,無論是在開球前或在比賽開始後,均不得替換。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