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人有“名”有“字”,“名”又叫“ 本名”,舊說是古代嬰兒出生後三個月由父親所取(當然亦有一說是出生後即可取名了)。
2、根據《禮記˙内則》記載可知:古代嬰兒出生三個月後,方由父親正式為之命「名」。這大概是從前醫衛條件差,出生滿三月,确定能存活,長輩才幫小孩正式取「名」。「名」是幼時在家供親長稱呼之用,通常稱「小名」,或叫「乳名」、「奶名」。先秦之世,人「名」或不忌雅俗,例如:晉成公名黑臀,魯成公名黑肱,齊桓公名小白。
3、“字”又叫“表字”,是除本名外另取一個與本名有所關聯的名字,男子在二十歲行冠禮時取字 (不過三國亂世,思想反叛,冠而取字并不是一定遵循,曹沖、孫亮都是未冠死去而皆有字),而女子則在十五歲行笄禮時取字。
4、名與字是有區别的,古人常自稱己名以表示謙稱,稱人之字以表示對人尊稱,另姓與字連稱亦是對人尊稱。名與字是有關系、關聯的。有的是意義上的聯系,有的是意義上的相輔,有的是意義上的相反。另外,古人的名和字往往取自古典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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