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漢語拼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漢字注音拉丁化方案于1955至1957年文字改革時被原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現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漢語拼音方案委員會研究制定,該拼音方案主要用于漢語普通話讀音的标注,作為漢字的一種普通話音标。
2、發明漢語拼音的是一個外國人,我國古代漢字讀音大多采用兩字相切的讀音方法,這個方法太繁瑣不易讀準,公元1610年法國傳教士金尼格萊來到中國,在1626年寫下《西中儒耳目資》的書中首次用拉丁拼音字母記錄了漢字的讀音,在中國期間結識了韓雲,王征等人,并在他們的幫助下在利瑪窦等傳教士漢語注音的西書西字基礎上編寫了中國第一部拉丁化拼音字字彙。
3、清政府學部通過了“統一國語辦法案”,規定在宣統八年普及國語,同年十月,辛亥革命爆發,清政府被推翻經公決并通過的“統一國語辦法案”成了一紙空文,确定國音制定字母統一國語的運動,由下一個社會和國民政府開展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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