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民間說法,“二房東”是指先從原房東手裡租下整套房子,然後再整體或分房轉租給他人,從中獲利者被稱之為“二房東”。從法律意義上來講,房屋出租人為房東,承租人為房客。房客将房屋以高于原租金的租金轉租他人,稱為“二房東”。
2、而“二房東”的行為曆來為法律所禁止。經紀人特别強調,以賺差價的方式,進行房屋租賃大多數都為“二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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