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勞動局或上級勞動仲裁委投訴,也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當地信訪部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争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仲裁員有本法第三十三條第四項規定情形,或者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将其解聘。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