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一般有以下處理方法:
1、和單位協商一緻,單位支付員工工資。
2、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經協調,單位支付員工工資。
3、申請勞動仲裁,經過裁決之後單位支付員工工資。
4、裁決後單位拒不支付可申請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争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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