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起訴狀提交給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3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24條規定,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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