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經營費用支出:為實現某一項目利潤而發生的費用支出。
農業合作化至實行聯産承包責任制前,家庭經營費用支出,主要是指家庭副業支出。由于收入水平不高,農民發展家庭副業,長期以來受到資金少的制約,1957年人均家庭副業支出10、28元,主要用于購買豬苗和種子,以及低值的生産工具,肥料主要以積集的農家肥為主,很少購買。到1978年人均家庭副業支出增加為27、 66元,比1957年增長1、 79倍。全面實行聯産承包責任制後,家庭經營費用支出範圍擴大,既包括原來的家庭副業支出,也包括承包經營支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