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休學一學期需要重新上一年,因某種特殊原因,本人申請或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因病經學校批準,可連續休學兩年,但累計不得超過兩年。休學後複學的學生,未修滿一學期又休學的應視為連續休學。
擴展資料
學生休學、保留學籍期滿,應于開學前填寫《複學申請表》,經有關部門簽署意見,在注冊前辦理複學手續。不辦理複學手續的.,作自動退學處理。因病休學的學生,申請複學時,須經學院指定醫院診斷證明已恢複健康,并經校醫療部門複查合格,方可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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