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緻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财産的直接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會按照保險合同中的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三者責任險的賠款比例根據駕駛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負事故責任比例确定。
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責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規定确定事故責任比例:
保險車輛方負全部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不超過100%;
保險車輛方負主要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不超過70%;
保險車輛方負同等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不超過50%;
保險車輛方負次要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不超過30%;
保險車輛方無事故責任的,保險人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二條保險事故發生後,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确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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