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不一定退稅,需要計算後确定的,如果你的預繳稅額等于年度彙算清繳的應納稅額就不會退稅。
2、計算公式為:2019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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