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住房的性質有:
第一,保障性。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培育住房租賃市場,滿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舉措。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賃住房不是在房地産市場中自發生成的,而是由國家推動出現的,是國家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為設計的新型住房類别,因此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尤其是發展初期,隻有在國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發展軌道。
第三,租賃性。這是公共租賃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賃住房與經濟适用房的最大區别。
第四,專業性。這是公共租賃住房與個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區别。
第五,供應群體廣泛性。在我國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應對象是收入群體,經濟适用房的供應對象是中等收入群體。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