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情節嚴重,緻使國家和人民群衆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别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規定,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情節嚴重,緻使國家和人民群衆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别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