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參保人員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并連續繳納生育保險10個月以上就可以異地報銷,異地生育報銷需要準備的資料有醫保手冊、生育證、嬰兒出生證、住院病曆、診斷證明、住院費用明細發票和夫妻雙方身份證。
除此之外,在異地發生生育、計劃生育相關費用需要額外提交本人在異地發生生育費用情況說明、當地醫院資質說明(此說明中需要包含醫院在當地的級别、醫院是否屬于當地醫保定點機構等情況,該說明由就診醫院出具并需要加蓋公章)和醫院診斷證明。
需要注意的是,參保人員在異地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是先由個人全額墊付的,在手術或治療結束後的90日内,由生育職工本人或其書面委托人持規定材料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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