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權屬清晰。
房屋權屬是否清晰,賣方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完全産權,直接決定了房屋交易安全性。例如:商品房得有兩證、“房改房”得有房改協議。而且産權人和賣方必須是同一人,不然虛假售賣,或買了房辦不了證,都将直接影響到交易安全。
2、物業交割清晰。
物業交割包括水、電、煤氣、停車費,以及物管費等,這些金額雖不大,但是交割不清會遺留下很多問題,如果原業主拖欠房屋有關債務會給新業主入住帶來困擾。
3、付款時間清晰。
買賣雙方需在簽訂購房合同時約定好付款流程,首款、尾款分别于何時支付,約定絕對日期,不要用“過戶後付餘款”,此種約定過于模糊,“過戶”有很多時間點,如遞交過戶資料、兩證均已至買方名下等,一定要明确。
4、稅費承擔清晰。
二手房交易涉及稅費金額是筆不小的開支,雖然由誰支付均已在辦證條款裡明确,但其中一方如賣方在交易過程中認為個稅、營業稅負擔過重,想毀約或者擡高售價等,都将給交易帶來諸多麻煩。所以應該事前明确,以防止房東為轉嫁稅費而擡高房價。
5、違約責任清晰。
無論是買賣雙方自行交易還是通過中介交易,都應在購房合同上明确雙方責權,确定履約時間和違約責任,這樣才能約束雙方義務的履行,即使發生分歧也有據可依,進行追究。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産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超過總價款的20%),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産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産權辦理等達成一緻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北京市存量房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産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向房地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産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産權或部分産權未得到其他産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産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産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申報審核批準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産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複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适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産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産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産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産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确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準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産權登記變更後三個工作日内,銀行将貸款一次性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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