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寓是限購的,但是不同的公寓限購條件有所不同。
對于公寓住宅的限購,北京已婚家庭隻能擁有兩套住宅,北京單身家庭隻能擁有一套住宅;對于目前已經擁有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套數達到或超過限定套數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在本市尚未擁有住房且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無法提供本市有效暫住證和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對于非公寓住宅的限購,2017年3月26日之前已銷售的項目再次上市出售時,可出售給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也可出售給個人。出售給個人時,買受人需要滿足家庭名下,在京無任何房産登記(住宅、非住宅);在申請購買之日起,在京已連續五年繳納社會保險或者連續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需要全款購買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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