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很多房産交易的人來說,對于房屋所有權轉讓與買賣的兩種概念是很模糊的。其實,這兩者有相似之處,也有一定的區别。
房屋買賣隻是房屋轉讓的其中一種形式,房屋轉讓要比房屋買賣的範圍更大,涵蓋的内容也更多。而且,由于房屋轉讓不僅包括買賣,還包括贈與和繼承,因此當涉及到流程和交易稅費時,也需要分具體的情況進行讨論。
1、 确認房屋産權
不管是買賣、贈與還是繼承,首先要确保的就是房屋的産權是否有問題。比如,如果房屋是共有産權的,必須要經過共有人的同意才可以出售;如果房屋已經被抵押了,那就需要先向抵押權人詢問房子是否可以出售;如果房屋已經被查封,那就不能進行交易。
2、 小心簽訂合同
不論是贈與還是買賣,房屋權發生了轉移就必須簽訂房屋轉讓合同,但是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小心謹慎。規範的房屋轉讓合同中必須注明房屋和交易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并且一定會寫明違約責任和合同的生效條款等,看清楚合同的具體内容後再簽訂。
3、 明确具體流程
房屋轉讓既然分為買賣、繼承和贈與三種形式,那麼在辦理的時候就需要清楚不同形式的房屋轉讓是如何辦理的。這三種形式的辦理流程是不同的,交易的稅費也會有所差異,所以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
4、 避免交易無效
在進行房産交易的時候,一定要避免出現交易無效的情況,否則就會給當事人帶來損失。交易無效的情況一般有房屋已經被司法機關和機關依法查封、房屋被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房屋沒有依法進行權屬證書的領取登記、房屋的權屬具有争議等。
可以。
手續是:簽買賣合同、遞件、交稅、完稅過戶、領證。不同地區有時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稅再遞件。
簽買賣合同是指:買賣雙方連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話),就房産價格、交樓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協商簽合同。
遞件是指:買賣雙方本人帶相關資料去房管局申請房産轉移登記。買方帶身份證原件。如貸款要首套房證明等還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關部門開具。賣方帶身份證、房産證、房産原相關稅費發票等原件。交房管局買賣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後再簽。(大城市有很多已實行網簽的,就是在網上先申請預受理号和填表,再遞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隊)
交稅是指:房管局收件後,按其要求時間到相關稅局部門交納各種稅費。買賣雙方各自帶身份證原件交各自的稅費。
完稅過戶是指:買賣雙方交納各自稅費後,雙方一起帶身份證和各自交稅費的全部發票單據,到房管局審察确認已完稅,完成過戶,領取過戶回執。
領證是指:買方按過戶回執指定時間,帶身份證和過戶回執到房管局領取新房産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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