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時開發商要給的資料有:
1、住宅質量保證書。一般應包括以下内容: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的質量等級;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内承擔保修;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與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等;用戶報修的單位,答複和處理的時限。國家對住宅工程質量保修期另有規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2、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标準等做出說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項。
3、竣工驗收備案表。開發商需向業主出示《竣工驗收備案表》原件,上面必須有備案部門同意備案的簽署和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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