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律師可以全權代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權委托書,應當在開庭審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權委托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出反訴或者提起上訴。
适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雙方當事人同時到庭并徑行開庭審理的,可以當場口頭委托訴訟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