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避免網絡侵權的方法如下:
1、企業網站編輯、文案人員、美工應當提高著作權侵權風險防範意識;
2、企業網站需使用他人作品的,應征得著作權人許可,并簽訂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如不能确定著作權人的,盡量不使用;如必須使用的,應注明出處,并注明“該作者姓名地址賬号不詳,請速聯系本編輯部,以便補發稿酬”等字樣;
3、在投稿須知中,要求投稿人發表對作品著作權合法性負責的聲明;
4、對所收到的稿件審查其獨創性。例如可以通過網絡查找相關參考文獻進行比對,防範剽竊行為的發生;
5、對作品進行實質性修改的(指更改名稱,對内容進行修改、删節,增加前後輔文等),要與作者協商一緻,最好有作者的書面授權;
6、網站或自媒體上所用的作品,收到來自權利人要求撤稿的聲明時,務必慎重對待,及時與投稿人聯系以确定權屬。
《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隻有在以下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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