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家有所謂“貪、癡、嗔”三念:
1、貪是指染著于色、聲、香、味、觸等五欲之境而不離的心理活動,貪是由對事物的喜好而産生無厭足地追求、占有的心理欲望,佛教認為,貪是佛教修行的大敵,是産生一切煩惱的根本,所以将貪列為根本煩惱之一;
2、嗔卻是由對衆生或事物的厭惡而産生憤恨、惱怒的心理和情緒,佛教認為對違背自己心願的他人或他事物生起怨恨之情,會使衆生身心産生熱惱、不安等精神作用,對佛道之修行是十分有害的,因而佛教把嗔看作是修行的大敵;
3、癡,是根本的不明事理的實相而做出貪或者嗔的反應,而針對如此,佛教認為戒定慧是對治貪嗔癡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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