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變更一般多久下證?作為從事商标代理業務多年的一線人員,在幫申請人查詢商标能否申請注冊時,經常因為一些還有一、兩年就要到期的商标造成障礙而不能申請,此時當事人都會關切的問到:“我能否等到他不續了我再申請?”對于這個問題,我想專門進行整理分析與朋友們進行交流分享,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商标變更一般多久下證?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作為從事商标代理業務多年的一線人員,在幫申請人查詢商标能否申請注冊時,經常因為一些還有一、兩年就要到期的商标造成障礙而不能申請,此時當事人都會關切的問到:“我能否等到他不續了我再申請?”對于這個問題,我想專門進行整理分析與朋友們進行交流分享。
首先,即将到期的商标都是擁有将近十年曆史的老商标,有的可能面臨第二輪續展,當初持有人對商标名稱選擇的範圍更廣些,所以商标本身具有寓意好、字數少 (簡潔明快)、不可再生等多方面共性價值特點。
其次,截至2018年6月底,我國有效注冊商标量1680.7萬件,預計2018年申請量達到700多萬件,也就是說每分鐘即有數十件的申請量,申請量的增加也意味着申請難度的增加,申請商标越來越不是一件易事。謀定一件到期的商标,既可以重新整合商标資源(變廢為寶),也可使申請人得到一件心怡的商标。
《商标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标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标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内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标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标。
通常的建議是分步走:
第一步:當然就是判斷該商标是否續展。目前商标代理行業幾近飽和,持有人即将到期的商标,早已被不知多少家業務人員電話“轟炸”,故而通常如果續展必定到期前8-12個月就會提交續展申請,如果到期前半年尚未續展可判斷可能不續,已經到期尚未提交,十有八九不再續展,因為都知道寬展期續費是要加收費用的,當然一切皆有例外;另一方面也可通過相關軟件查詢企業經營情況,如果顯示異常、吊銷、注銷,也可判斷該商标不續展的可能性大些。
第二步:針對不再續展的商标,當事人以哪個時間節點提交申請是最為關鍵的。
《商标法》第五十條規定,注冊商标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對與該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冊申請,不予核準。以目前商标審查六七個月出結果的速度,應該在商标到期後的五六個月(最早)來申請才能規避此條規定。
另外一種情況,對于不再續展的商标,可能多個當事人都在關注,此時,就要看哪個當事人申請在先了,如果早于上述時間,面臨的可能是駁回,但是隻要申請人進行複審通常也都是會成功的。當然為了保險起見,複審同時再進行重新申請,則更為保險。
總之,對于到期商标重新申請的問題較為複雜,偶然性多,以上也皆為排除諸多幹擾因素理想狀态下使然,如果有碰到此類問題的申請人建議還應根據個案情況來咨詢身邊的專業人士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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