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房屋租賃證的後果:
1、出租人要承擔法律責任。《證據規定》第四條規定,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挂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緻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其無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2、承租人無法獲得優先購買權。《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3、承租人無法獲得“買賣不破租賃”的保護。《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