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明确規定,下列事項必須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
5、收入、費用、成本的計算;
6、财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7、其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