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貼小廣告違反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法律依據】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
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挂、張貼宣傳品等,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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