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查洪南 通訊員趙田瑞 匡牧霞)辦公室更換的墨盒是否有毒有害?應如何回收處理?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驿區檢察院向生态環境部門發出了對此類電子廢物垃圾強化監管職責的訴前檢察建議。
龍泉驿區檢察院檢察官古信勇在工作中發現,墨盒銷售公司将替換下來的墨盒、硒鼓直接扔進垃圾桶。而資料顯示,墨盒、硒鼓含有鉛、水銀、镉、鉻等有毒有害物質,屬電子廢物垃圾。經走訪調研,古信勇發現各單位每年産生大量廢舊墨盒、硒鼓,但銷售墨盒、硒鼓的公司都将這些電子廢物垃圾棄于普通垃圾桶,未進行規範的收集、儲存、利用、處置,可能引發環境污染問題。
今年6月,龍泉驿區檢察院立案調查該區墨盒、硒鼓處理問題。8月19日,龍泉驿區檢察院針對該案召開公益訴訟訴前聽證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擔任聽證員,邀請該區生态環境局、硒鼓銷售公司代表參加聽證會。聽證會上,聽證員一緻認為:檢察機關應當督促生态環境部門依法對電子廢物垃圾的收集、儲存和處置履行監管職責,同時加強社會宣傳力度,引導企業、公衆依法處置電子廢物垃圾。
随後,龍泉驿區檢察院向該區生态環境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對銷售單位未依法回收、處置電子廢物垃圾的行為履行監管職責。
據悉,龍泉驿區政府辦、區生态環境局、區檢察院将聯合發文,督促全區行政機關單位帶頭踐行電子廢物垃圾處置規範,與有能力回收、處置電子廢物垃圾的公司合作;龍泉驿區檢察院将督促各行業主管部門對主管行業領域企業開展電子廢物合法處置宣傳,并與區綜合執法局溝通協調,督促深入推進垃圾分類工作。
來源:檢察日報 查洪南 趙田瑞 匡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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