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級鬥争客觀存在?我在網上看到一篇關于階級鬥争的文章,我對這篇文章的觀點不感苟同,隻有最後一句話基本上是對的:“所謂階級鬥争,就是為了維護一個階級的利益,用超越法律的行為去反擊或鎮壓另一階層的過程(應該是另一個階級,不是另一階層這兒應該這麼改一下)”,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階級鬥争客觀存在?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我在網上看到一篇關于階級鬥争的文章,我對這篇文章的觀點不感苟同,隻有最後一句話基本上是對的:“所謂階級鬥争,就是為了維護一個階級的利益,用超越法律的行為去反擊或鎮壓另一階層的過程(應該是另一個階級,不是另一階層。這兒應該這麼改一下)。”
階級鬥争真的象這篇文章所說的“任何時候都應用法治的觀念去解決社會矛盾,而非階級鬥争的方式”嗎?
法律是有階級性的,資本主義國家制訂的法律是維護資産階級的利益和統治的。在資本主義國家裡,無産階級不可能用資産階級的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隻有在無産階級戰勝了資産階級,奪取了政權,建立了無産階級的統治之後的社會主義國家制定的法律才能維護無産階級的利益。不是無産階級自己制訂的法律是維護不了無産階級的利益的。
即使在社會主義國家裡,無産階級建立了自己的統治之後,也不是象作者說的那樣,“任何時候都應該用法治的觀念去解決社會矛盾,而非階級鬥争的式。”真的如作者所說那樣嗎?請問作者,對于“”分子在香港搞動亂,搞打、砸、搶、燒、殺人,這難道不是階級鬥争嗎?前幾年“疆獨”在新疆搞恐怖活動,到處殺人,搞暴恐時,這是不是階級鬥争?這些不用階級鬥争的方式,隻用法律和法制能解決嗎?還有“”,這更不用說是一場激烈的階級鬥争。
作者還說“刻意強調階級鬥争已經公認是錯誤的了”。這個“公認”是作者杜撰的吧。在我們黨和國家的文件或法律中好象沒有形成這種“公認”吧?相反,大家都知道,在《中國共産黨的章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都明白地寫着:階級鬥争還在我國長期存在。沒有作者說的“公認是錯誤的了”。
作者為什麼那麼怕階級鬥争,為什麼要百般地抹煞在中國還長期存在階級鬥争?作者是想麻痺人們的思想嗎?還是有其他什麼目的呢?或是真的糊塗。階級鬥争不管你承認不承認,它都客觀地存在着,是不以某些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
赫魯曉夫當年在蘇聯鼓吹“階級鬥争熄滅論”,放棄階級鬥争,結果蘇聯被蘇聯本國和西方國家的資産階級肢解了。這是前車之鑒。我們不能重蹈蘇聯赫魯曉夫的覆轍。
在共産主義沒有實現以前,階級鬥争不會“熄滅”,階級鬥争在階級社會裡是推動曆史前進的動力。階級鬥争,一些階級勝利了,一些階級消滅了,這就是幾千年的文明史,用這個觀點解釋曆史的叫曆史唯物主義,站在這個觀點反面的就是曆史唯心主義。我們是馬克思主義的曆史唯物主義者。我們腦子裡始終應有階級鬥争這根弦,這沒有什麼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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