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忌與蝦皮、蔥、鳝魚、海鮮、動物肝髒、黃瓜、蘿蔔等同食。
蔥和紅棗:中醫認為,蔥是辛熱助火的食物,棗也屬于性甘辛熱之物,二者同食,易使火氣更大。
紅棗和蝦皮:蝦皮和紅棗同食會中毒。所以,食用紅棗會時,不能同時進食蝦皮。
紅棗和鲶魚:鲶魚和紅棗同食,會導緻頭發脫落,能用蟹解毒。 所以,食用紅棗的同時,不能進食鲶魚。
紅棗和海鮮:紅棗與海鮮同食,令人腰腹疼痛。所以,食用紅棗是時,不能食用海鮮。
大棗與黃瓜、蘿蔔:大棗富含維生素C,紅蘿蔔含有維生素C酵酶,黃瓜含有維生素C分解酶,兩種成分都可破壞其它食物中的維生素C,故紅蘿蔔和黃瓜不應與維生素C含量高的大棗同食。
大棗和動物肝髒:不應和動物肝髒同時食用。動物的肝髒富含銅、鐵等元素,這些金屬離子極易使其它食物中所含的維生素C氧化而失去功效。故大棗不應和動物肝髒同時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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