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教師必須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後工作三年以上,并在申請學位的專業或相近專業做出成績。
申請教師應在學位授予單位規定的期限内,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交以下材料:
1、學士學位證書;
2、最後學曆證明;
3、已發表或出版的與申請學位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專著或其他成果;
4、申請教師所在單位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供的申請人的簡曆、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成績、科研成果、業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程度等方面情況的材料(加印密封)。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