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權是指,委托人可以随時撤銷委托。如果互相沒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辦理委托的事項,委托人即可單方解除委托合同,無須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發力。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規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時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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