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階段,認識問題和明确地提出問題。
2、第二階段,分析所提出問題的特點與條件。
3、第三階段,提出假設,考慮解答方法。
4、第四階段,檢驗假設。思維過程,思維包括分析、綜合、比較、抽象、概括判斷和推理等基本過程。
分析是将事物的組成部分和個别特征通過神經活動區分開來;而綜合則是将事物的各個成份和個别特征聯系起來,結合成為一個整體;比較是将幾種有關事物加以對照,确定他們之間相同和不同的地方。抽象是抽出同類事物的一部分共同主要特征,擯棄該類事物的其他特征。
概括是事物的某類共同特征在腦中的結合。對客觀事物的觀察,通過分析、綜合、比較、抽象和概括,借助于詞的作用,就可以形成概念;反映事物關系的、概念之間的聯系稱為判斷。把兩個判斷聯系起來,從而獲得一個新判斷的過程,稱為推理。通過推理,獲得事物的現象和本質、原因和結果之間内在聯系的過程稱為理解。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