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與萬俟卨一同誣陷嶽飛。
政和二年(1112年),考中舉人,初任湖北提點刑獄,依附秦桧,任監察禦史、右正言。紹興十一年(1141年),秉承秦桧之意打擊主戰派,主治嶽飛之獄,誣陷嶽飛虛報軍情及逗留淮西等罪,緻使嶽飛父子和張憲等被害,後與秦桧争權,遭到罷黜。
嶽飛(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鵬舉,相州湯陰(今河南省湯陰縣)人。南宋時期抗金名将、軍事家、戰略家、民族英雄、書法家、詩人,位列南宋“中興四将”之首。
嶽飛是南宋傑出的統帥,他重視人民抗金力量,締結了“聯結河朔”之謀,主張黃河以北的民間抗金義軍和宋軍互相配合,以收複失地;治軍賞罰分明,紀律嚴整,又能體恤部屬,以身作則,率領的“嶽家軍”号稱“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打擄”。金軍有“撼山易,撼嶽家軍難”的評語,以示對嶽家軍的由衷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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