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第185條的内容是,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于規定的就是所謂的“英烈條款”,但這顯然不是一個完全法條。第一沒有規定權利主體,第二沒有規定具體構成要件。不過這裡的責任顯然是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