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捕後第二天釋放隻要沒有超過24個小時就不算超期。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并且将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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