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論一般指平衡論:1、俄國布哈林提出的經濟平衡和社會平衡的觀點。1920年在《過渡時期的經濟學》一書中用來論證戰時共産主義。2、關于受衆态度改變的理論之一。美國心理學家費裡茲·海德于1946年提出。海德認為,當人處于不平衡狀态時,會感到心情緊張,并産生一種力求恢複平衡的力量。所謂平衡,即人的“感覺系統與所經驗的情緒毫無壓力地共存在一起”的狀态。人處于平衡狀态時,感到舒服、輕松。平衡論是最基礎的理論。平衡:世間所有的事、物都是以平衡為中心目标。一般都有自己的平衡系統,而自動檢測盡量調節平衡;所有的事、物都有它的平衡點和平衡能力,超越平衡能力範圍都會出問題;巧妙利用事物的非平衡狀态促進發展。“平衡論”至今尚屬理論萌芽時期,其自身亦需一個不斷的自我反思和建構過程才能漸臻完善的理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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