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巡撫明代從二品,清代為正二品。
一般清代巡撫是正二品,但如果有更高的加銜,級别可能就更高了了,如巡撫加右都禦使銜是從一品,巡撫加右副都禦使銜是正二品。
職能:巡視山東省内各地的軍政、民政大臣,清代指掌管一省軍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撫軍按民而名,巡撫初設,僅為督理稅糧 ,總理河道,撫治流民,整饬邊關,後遂偏重軍事。
明代巡撫雖非地方正式軍政長官,但因出撫地方,節制三司,實際掌握着地方軍政大權,同時巡撫每年要赴京師議事,也體現了朝廷對地方統轄權的加強。
明後期巡撫的易置往往受朝廷門戶左右,而最後點定之權又重歸權閹,清因明制,在各省設置巡撫,清代巡撫是一省最高軍政長官具有處理全省民政、司法、監察及指揮軍事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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